四川甘孜藏族活佛普布次仁仁波切上星期三被中國當局以"職務侵佔"土地以及"非法持有彈藥"罪名判處八年半刑期。他的律師江天勇說,這些罪名都是不成立的,但由於法院對家屬的非法要求,使得他無法在二度開庭時為普布次仁進行辯護。現在家屬正在考慮是否提出上訴。
律師:法院公然違法
四川省康定縣法院今年4月21號首度開庭審理普布次仁案,當時家屬聘請了著名北京維權律師江天勇和李方平為他進行辯護,但法院沒有在當天作出宣判,而原先預定在4月27號的宣判又在最後一刻臨時被推遲。
江天勇對美國之音說,法院在第二次開庭前才臨時通知家屬,不能聘請甘孜州以外地區的律師出庭,因此他和李方平都沒有接到開庭通知,宣判時並沒有律師在場。他說,法院限制家屬聘請外地律師是非法的公然恐嚇。
江天勇說:"這個話是一種恐嚇,如果家屬堅持要請其他地方律師的話,從法律上來說是沒有障礙的,除非當地的公檢法完全去公然的違法。這個法院對外面介入這個案件還是非常的擔心,因為這個案件本身他們覺得如果公開的話對他們壓力很大。"
為取得法院的說明, 美國之音給康定人民法院打電話,但一直無法取得聯繫。
律師:莫須有罪名
普布次仁仁波切在去年5月間被逮捕,隨後被控"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和"職務侵佔"土地的罪名。江天勇說,兩項罪名都不成立,而他和李方平當時都為普布次仁作出了無罪的辯護。
江天勇說,"持有槍支和彈藥"的罪名是莫須有的栽贓,而普布次仁為興建養老院已支付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更沒有所謂的"職務侵佔"土地行為。
他說:"當初活佛是通過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這個土地的使用權,完全是市場化的行為,現在法院完全沒有按照規定來,實際上執行的上級的旨意,不是依法來判這個案子。"
律師:宣判時機經過估算
江天勇說,和北京法庭在聖誕節當天對劉曉波的宣判一樣,康定法院也在聖誕節前作出對普布次仁的宣判,這個時機都是經過當局精密估算的結果,因為和劉曉波對知識份子的影響力一樣,中共當局也非常懼怕普布次仁在廣大藏族民間所擁有的影響力。
普布次仁仁波切在七個月大時就被指認為第四世的布絨朗轉世活佛,主持甘孜州的布絨朗寺和雅底寺。由於長期在當地收養孤兒及興建養老院,同時也經常為藏人排解糾紛,因此受到藏族的尊敬和愛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