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12-07 14:04:28作者:雍玥 黃軼涵
浙江在線12月07日訊 據《今日早報》報導初中女生和高中男生,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情,女生懷孕,家長一紙訴狀把男生告上了法庭......在杭州市婦女維權與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團成立一週年的成果展上,案例《孽戀》讓不少家長唏噓不已。
《孽戀》是真實地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一個故事:女生和男生是在一次同學生日聚會上認識,最終成為好朋友。
後來在女孩子生日那天,他們越軌了。未滿14週歲的女生懷孕,震驚的女生家長,一紙訴狀將男生告上法庭,男生被判強姦罪。
浙江中銘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蘇迪亞解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只要是與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係,無論女性是自願還是被迫的,均已構成強姦罪。因為她的民事行為能力是受限制的。
蘇迪亞和不少律師志願者坦言,面對面來諮詢的案例不多,但關於此類問題的求助電話倒不少。"不少家長諮詢,孩子過早地和所謂的男女朋友發生了性關係,甚至導致懷孕等等該怎麼辦?"
蘇律師認為,《孽戀》中女生家長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女兒,並沒錯。但一旦遇到類似事件,蘇律師覺得,雙方家長應該先進行溝通,怎樣才能把已經犯錯的孩子教育好,也可以向律師志願者求助。而此時的律師,不單單是個司法任務者,更多的是要充當好一 位心理諮詢師的角色。"因為此時,家長或律師的一句話、一個態度,就能改變犯錯孩子的一生。"
此外,成果展上還提到了《杭州市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條例》今年年底有望出臺。有了這個地方性的條例,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撥打110求助將更加規範,公安可採取強制措施,對施暴者進行取證。杭州還將成立婦女庇護所,遭到家庭暴力後的女性,將不再無家可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