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12-06 19:22:23作者:
英國倫敦正在醞釀一場修改誹謗律法的顛覆性行動,以免英國的誹謗法律被用來打壓言論自由,特別是科學家的批評言論。
英國誹謗法對原告有利
倫敦向來有"誹謗之都"的稱號,還出現所謂的"誹謗旅遊",全球有錢有勢者向來喜歡在倫敦打誹謗官司,因為英國誹謗法較有利於原告。在英國誹謗法下,索賠人只需要證明針對其作出的言論具誹謗性,而被告必須證明言論在一個課題是真實、"公平言論",或是為大眾利益。
不過,近期連續有科學家對某些研究或療法作出批評而被醫藥公司或組織起訴,引起了各界對言論自由的關注。這些案例導致律師、言論自由主義者和政府官員對英國的誹謗法提出質疑。
司法部長斯特勞說:"令我關注的是,大企業利用目前的情況壓制公平言論,不單是記者(受到壓制),也包括學術界。"
《英國醫學雜誌》一篇評論也警告,起訴提出疑問的科學家,可能會危害病患護理資料。文章指"那些科學主張被質疑的人,企圖通過法律,而不是通過公開科學辯論,讓批評者住嘴。"
著名律師巴裡爵士也表示:"科學家、其他學者、醫藥專家對挑戰有疑問的論據越來越謹慎,因為誹謗法具有各種寒蟬效應。"
美國也對英國的誹謗法表示關注。美國眾議院6月通過法案,使英國誹謗罪的判決在美國無效。
草擬此法案的眾議員科恩當時曾說:"誹謗旅遊威脅自由言論的原則,因為外國法庭通常不會對誹謗案的訴方施加重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