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門口戒備森嚴
「嗚嗚嗚」,一陣刺耳的警笛聲劃破了清晨的寧靜。昨日早上8點剛過,一片濃霧之中,7輛警車閃爍著警燈開進了陝西商南縣人民法院的大院內,5名身穿囚服的被告人從車中被押上法庭,他們之中,包括陝西丹鳳縣公安局原局長閆耀峰和丹鳳縣公安局原紀委書記王慶保。
今年3月1日,陝西丹鳳縣公安局為破一起命案,將當地高三學生徐梗榮刑事拘留,3月8日徐梗榮在公安局猝死,從而引發輿論軒然大波,公安局被指刑訊逼供導致徐梗榮死亡(本報曾於3月18日A11版報導)。隨後,檢察機關介入調查,丹鳳縣公安局局長被停職,多名涉嫌民警被調查。
昨日一整天,隨著庭審的進行,少年之死的迷霧漸漸散開,暴露在陽光之下的,是令人髮指的刑訊逼供暴行。庭審中,被告也首次透露出,徐梗榮忍受不了折磨,曾咬舌試圖自盡,卻是求死不能。
5名被告人在庭上承認了刑訊逼供罪行,但在對責任的承擔上,則相互推諉。昨晚,法院當庭進行了判決,5人中最重的也僅僅被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
7名公訴人8名律師對決
昨日一大早,商南縣人民法院的大門外,就聚集了上百名群眾,他們都是聽聞「3·8案」開庭,前來旁聽,卻吃到閉門羹。記者看到,法院大門外戒備森嚴,兩隊警察站崗嚴查,只有掛著特製的旁聽證才能進入。
法院大門外貼著一張開庭公告,寫明瞭閆耀峰等5人的刑事案將於上午8點半開庭審理。其中,閆耀峰被控濫用職權罪;王慶保被控玩忽職守罪;另3人被控刑訊逼供罪。
記者從商南縣法院瞭解到,本案審判長由商南縣人民法院主管刑事審判工作的副院長擔任,合議庭另兩名成員分別為該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和副庭長。由於旁聽席位有限,故不能滿足所有旁聽者需求。少量媒體記者進入旁聽,但不能攝影攝像,也不能攜帶紙筆記錄。
記者進入法庭後看到,能夠容納80人的旁聽席座無虛席。公訴方商南縣人民檢察院共派出7名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5名被告人則委託了8名律師出庭辯護,擺在雙方案頭的案卷和材料至少十多本,陣仗相當大。
逼供用上「十八般武器」
庭審之前,徐梗榮究竟是因何而死,成為外界關注的最大焦點,有關部門公布徐梗榮猝死的結論更是備受質疑。隨著庭審進行,這個最大謎團漸漸解開,徐梗榮熬到「猝死」之前是經受了人間地獄一般的折磨。幾名被告在庭上承認,警方在審訊之中確實對徐梗榮進行了刑訊逼供。
負責審訊徐梗榮的被告民警供稱,在審訊中他們將徐梗榮四肢用固定環固定在鐵椅上,進行了毆打。還將其用鐵鏈吊起,麻繩抽打。一被告亦表示自己在審訊中扇了徐梗榮兩嘴巴,公訴人問造成什麼後果,他表示「徐梗榮的鼻子被打出血」。
在公訴人出具的證人證言中,顯示警方為進行刑訊逼供,還在外面的商店買回了鐵鏈、鐵絲、螺絲釘等工具,在審訊室牆上鑽孔拴上鐵鏈,將徐梗榮吊起來進行審訊。
最後,公訴方還出具了物證。展示的圖片顯示了警方用在徐梗榮身上的一切「刑具」,包括鐵絲,鐵鏈、麻繩、尼龍繩、鐵椅、螺絲釘、鋼管、警棍等。
24小時不間斷審訊
那麼,在警方如此審訊下,19歲高中生徐梗榮在警局的日子,是如何度過的?法庭上首次公開了警方的審訊記錄,真實再現了徐梗榮生命中最後8天的生命歷程,同時還首次揭露了徐梗榮因忍受不了折騰,曾欲咬舌自盡。
從3月1日徐梗榮被警方刑事拘留起,警方便開始對其進行24小時不間斷的審訊。警方審訊記錄顯示,從3月1日到8日,每天24小時都安排了對徐梗榮的審訊,警方還分三班倒和兩班倒進行車輪戰,令徐梗榮片刻不能休息。
為讓徐梗榮盡快「招供」,警方還制定了專門的審訊方案:「通過體檢、刮舌苔、燈照等方式,營造審訊氛圍,造成心理壓力。」「另一方面則動用親情攻勢,瓦解其心理防線,迫其交代。」
在警方不間斷的審訊中,徐梗榮的生理和心理狀況都接近崩潰,開始胡言亂語。期間,警方還讓監獄醫生和法醫檢查了徐梗榮的身體狀況,醫生建議讓徐梗榮多休息,活動活動關節,但並沒有被採納。昨日的法庭上,還展示了徐梗榮死亡時的照片,面目浮腫,死狀極慘。目睹照片,旁聽席上一片唏噓。
5被告人庭上互相推諉責任
儘管弄清了徐梗榮死亡的真相,但是對於責任,5名被告人卻力圖迴避,將責任相互推諉。5名被告人對於大部分客觀事實都予以承認,不過在涉及責任輕重的問題上,則是竭力為自己辯解。
其中一名被告人表示,審訊是刑警大隊長孫鵬交代的,他們只是按要求去執行。另外刑事拘留的命令是局長下的,輪番審訊的方案也是領導指定的,自己只是執行命令。閆耀峰則表示,方案雖然是自己批准的,但是並不是自己一個人的意見,是經過集體協商得出的。
最終,經過長達12小時的庭審,晚上8:25,法庭進行了宣判:以濫用職權罪判處閆耀峰有期徒刑2年,以玩忽職守罪對王慶保免於刑事處分,以刑訊逼供罪判處民警趙塑有期徒刑2年6個月,判處民警賈嚴剛有期徒刑1年6個月,對李紅衛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庭審宣判背後仍有疑問
疑問1:為何判刑偏輕
法院認定三被告是在執行領導指令過程中的行為,參與審訊民警較多,責任分散,加之犯罪嫌疑人患有原發性心肌病等原因,被告尚能認罪。
昨日法院宣判結果一出,旁聽席便有人質疑處罰偏輕,5人中最重被處以2年6個月有期徒刑,1人免於刑事處罰,1人緩刑,難免讓人產生質疑。
我國刑法第247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條、第232條規定定罪,應從重處罰。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宣判後,商南縣委宣傳部和縣法院聯合舉行了新聞發布會,對宣判結果進行了通報,發布會上拒絕媒體提問。不過,在所提供的通稿的最後一段「鑒於三被告是在執行領導指令過程中的行為,參與審訊民警較多,責任分散,加之犯罪嫌疑人患有原發性心肌病等原因,被告尚能認罪,法院作出上述判決。」這段文字事實上交代了輕判的原因。
昨日宣判後,警方家屬對結果仍不滿意。不過,徐梗榮的父親則一直表現平靜,對結果不置可否。有知情者透露,徐家接受了賠償共計62萬,這或許是他沉默的原因。
疑問2:為何還有2名被告人沒有受審
公訴人簡單表示兩人另案處理
此前,媒體報導涉案共有7名被告將被起訴,分別是閆耀峰(丹鳳縣公安局原局長)、王慶保(丹鳳縣公安局原紀委書記)、孫鵬(丹鳳縣公安局原刑警大隊大隊長)、趙朔(丹鳳縣公安局原刑警大隊教導員)、賈嚴剛(丹鳳縣公安局原刑警大隊四中隊隊長)、李紅衛(商洛市公安局原刑警支隊民警)、王衛(丹鳳縣公安局原刑警大隊四中隊民警)。
然而,昨日正式開庭時,卻只有5人站上被告席,在法院的開庭公告中,也不見了孫鵬和王衛兩人,讓人感覺蹊蹺。公訴人在宣讀起訴書時,只簡單提了句,兩人另案處理。
更讓人奇怪的是,法庭上辦案民警在推責時,也似乎有意無意往缺席審判的孫鵬和王衛兩人身上推。兩人不在,也無從對證。
疑問3:徐梗榮究竟是不是殺人凶手
被害女生家屬認為徐梗榮就是凶手
徐梗榮猝死在公安局,牽扯出公安干警刑訊逼供的違法行為,在公眾一致指責公安暴行的時候,卻忽略了一個細節。徐梗榮因涉嫌殺害彭莉娜而被警方拘留,那麼,他究竟有沒有犯罪,目前並無結論,這一疑點也隨著他的猝死被公眾遺忘。
昨日,受害女生彭莉娜的母親也來到了法院門口,因無旁聽證無法進入庭審現場。一提到女兒,她就情緒異常激動,她認為,就是徐梗榮殺害了自己的女兒,因為他們初中曾經談過戀愛,徐梗榮就是因為後來追求不得才動了殺心。不過,她並沒有拿出證據。
法院休庭時,被告民警的家屬也向記者表示,徐梗榮並沒有擺脫殺人犯的嫌疑,在他們看來,警方對一個殺人犯動刑,出發點是正義的。不過,在定罪之前,警方並無權利剝奪他人生命。
疑問4:少女之死案為何遲遲無進展
丹鳳縣公安局和政法委均表示不瞭解案件進展情況
徐梗榮之死是源於彭莉娜之死,然而,在付出了兩條鮮活生命的代價之後,彭莉娜之死案件目前仍未有進展,也讓人對警方的辦案能力產生懷疑。
在徐梗榮猝死後,丹鳳縣警方重啟了「2·10女生被害案」的調查,然而,到目前命案已經過去9個多月,該案仍未取得突破。記者昨日從丹鳳縣公安局和政法委瞭解到,對於「2·10案」的進展,雙方均表示不是很清楚。
有分析人士認為,警方遲遲未能偵破「2·10案」的原因,或許是因為如果查出凶手,另有其人的話,刑訊逼供冤死無辜者,會使警方陷入更大的輿論壓力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