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審理宣判前,黃琦就明確的告訴代理律師,一旦被判有罪就要上訴。曾麗表示擔心,當局又將像03年黃琦被判刑5年時,寫的上訴狀一直壓在獄方,因為法官當庭宣判後,又要黃琦在獄中自己寫上訴狀,拒絕把判決書交給家屬。
曾麗:「而且那個法官還很可笑的說了一句,黃琦是成年人,我們(法院)只能給他本人(判決書),不能給你家屬。」
成都法庭依據三個沒有說明的文件判處黃琦有罪。代理律師莫少平指出,黃琦的案子從1月份就起訴,一直到11月23號宣判,這個過程,超過法律所規定的審理期限很多,並且判黃琦的罪證不足。
代理律師莫少平:「這些文件都是在網路上或者報紙上,公開發表過的東西,他就不是秘密。是在六四天網的辦公場所電腦的硬碟裡所取到的,有充分證據證明都是公用的。」
黃琦的母親認為,黃琦做的都是正義的好事,是被誣陷坐牢,法官才是在犯罪。
據瞭解,法院的公告說明,當天是公開審理,但黃琦的母親和妻子都是在極力爭取之後才進入旁聽席。許多訪民及維權人士到場,只能在法庭外聲援,有訪民被警察打傷後強行帶走。
来源:新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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