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11-21 15:09:00作者:何貝
2009年10月26日,浙江樂清市晨風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的一輛豐田凱美瑞小轎車在104國道樂清段,由清江開往虹橋方向,由於駕駛員的不小心撞上了中央隔離帶,虹橋交警中隊周斌接警處理。後該租賃公司法人代表陳宗瑤在與交警大隊溝通的過程中卻一直得不到合法合理的處置,無奈陳宗瑤只好以公開信的形式呼籲當地交警依法執法,保障公民依法經營的權利和財產權。
附:致浙江省交警總隊和溫州各大隊的一封公開信
陳宗瑤,男,46歲,漢族,住浙江省樂清市虹橋鎮河心東路11弄36號,身份證號碼330323196403214519,樂清市晨風汽車租賃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2009年10月26日我們公司出租的一輛豐田凱美瑞小轎車在104國道樂清段,由清江開往虹橋方向,由於駕駛員的不小心撞上了中央隔離帶(沒有人員傷亡,駕駛員不知道什麼原因離開現場),當時是由虹橋交警中隊周斌接警處理,周斌到達現場後馬上通知虹橋鑫達汽車修理廠徐寬生(可能是鑫達法人)過去拖車,拖去後該車就一直停放在該修理廠(可能是11月15日拖離修理廠放置在停車場)。
事故的第三天我們才聯繫上鑫達汽車修理廠徐寬生,徐寬生當時提出要求,該車由他們負責修理,關於交警周斌那裡也由他代為溝通,(當時徐寬生保證說:周斌和他關係很好不用你們過去處理),由於該車修理費用大約需要二至三萬元左右,我沒有答應他,後來我通過別人和周斌聯繫,周斌讓我們去鑫達汽車修理廠和該廠負責人徐寬生說好了就可以,這樣他們就找到了徐寬生把周斌的意思跟他說,當時徐寬生很痛快地答應說:"如果交警隊說放車我沒事的、你們跟周斌說好就可以了、我這裡沒事的"就這樣我們來回周斌和徐寬生之間協商了八天時間(倆人相互搪塞),第九天去的時候駕駛員方有人去找徐寬生說和周斌已經說好,請徐寬生給予放車,當時徐寬生答應他們可以了,可是等對方交付拖車費用拿錢的時候,徐寬生又說:你們和交警隊說好了沒有,當時他們就和他說,已經說好了請他放心,後來發生什麼事我們也就不知道了。
我們現在也聯繫不到駕駛該車的駕駛員本人,我到現在也不明白該車是怎麼發生的事故,直到11月13日我才接到自稱駕駛該車駕駛員的電話,說周斌讓我和該駕駛員晚上六點到虹橋交警中隊處理,當時也沒多想我也就去了,七點三十分左右周斌過來找我說和我談談,我也不知道該車到底發生什麼事,到最後周斌讓我去跟徐寬生協商,和他協商好了就不用來我這處理,周斌說自己就當不知道有這次事故發生;發生交通事故處理是你們交警的責任,怎麼要我去和徐寬生協商,我不知道周斌和徐寬生之間到底發生了(也就是11月13日晚上不知道什麼原因周斌叫來了很多虹橋鎮聯合執法隊的協警)。
11月19日我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之下到了虹橋交警中隊找到了中隊長吳文敬,向他口頭反映了這件事,可是吳文敬說"發生交通事故沒必要通知你車主,問你自己幹什麼去了,車子發生交通事故你自己都不知道嗎"誰都沒告訴我,我怎麼會知道呢,我們的車是租賃的不是自己用的,後來吳文敬叫來了周斌,親口指示周斌,"把這車給我扣三個月"再處理,我不知道為什麼?我也不明白,我沒有得罪你們啊;為什麼會這樣草率地下決定呢?但請你們一定要按照法律程序去處理老百姓的事,請你們不要帶有報復的心態來對待你們的衣食父母,我們是合法的經營者,我們為了生存、不懈地去努力,為了自己有口飯吃,這個行業本來就是一種高風險的投資,我一家人為了這些事已經是到了無法安生的地步,吳文敬、周斌請你們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去處理所有的事,我真的很感謝你們,不要讓我們老百姓這些無權、無力的弱勢群體走上不歸路,中國是一個法治之國,請你們不要為難老百姓了。
我們真的很無奈,真希望天下老百姓能平平淡淡地生活,與世無爭,但是我們不經營我們就沒法生存,謝謝。
此致
具信人:陳宗瑤
聯繫電話:0577-62370433
手機:13806604233
2009年11月20日
附:致浙江省交警總隊和溫州各大隊的一封公開信
陳宗瑤,男,46歲,漢族,住浙江省樂清市虹橋鎮河心東路11弄36號,身份證號碼330323196403214519,樂清市晨風汽車租賃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2009年10月26日我們公司出租的一輛豐田凱美瑞小轎車在104國道樂清段,由清江開往虹橋方向,由於駕駛員的不小心撞上了中央隔離帶(沒有人員傷亡,駕駛員不知道什麼原因離開現場),當時是由虹橋交警中隊周斌接警處理,周斌到達現場後馬上通知虹橋鑫達汽車修理廠徐寬生(可能是鑫達法人)過去拖車,拖去後該車就一直停放在該修理廠(可能是11月15日拖離修理廠放置在停車場)。
事故的第三天我們才聯繫上鑫達汽車修理廠徐寬生,徐寬生當時提出要求,該車由他們負責修理,關於交警周斌那裡也由他代為溝通,(當時徐寬生保證說:周斌和他關係很好不用你們過去處理),由於該車修理費用大約需要二至三萬元左右,我沒有答應他,後來我通過別人和周斌聯繫,周斌讓我們去鑫達汽車修理廠和該廠負責人徐寬生說好了就可以,這樣他們就找到了徐寬生把周斌的意思跟他說,當時徐寬生很痛快地答應說:"如果交警隊說放車我沒事的、你們跟周斌說好就可以了、我這裡沒事的"就這樣我們來回周斌和徐寬生之間協商了八天時間(倆人相互搪塞),第九天去的時候駕駛員方有人去找徐寬生說和周斌已經說好,請徐寬生給予放車,當時徐寬生答應他們可以了,可是等對方交付拖車費用拿錢的時候,徐寬生又說:你們和交警隊說好了沒有,當時他們就和他說,已經說好了請他放心,後來發生什麼事我們也就不知道了。
我們現在也聯繫不到駕駛該車的駕駛員本人,我到現在也不明白該車是怎麼發生的事故,直到11月13日我才接到自稱駕駛該車駕駛員的電話,說周斌讓我和該駕駛員晚上六點到虹橋交警中隊處理,當時也沒多想我也就去了,七點三十分左右周斌過來找我說和我談談,我也不知道該車到底發生什麼事,到最後周斌讓我去跟徐寬生協商,和他協商好了就不用來我這處理,周斌說自己就當不知道有這次事故發生;發生交通事故處理是你們交警的責任,怎麼要我去和徐寬生協商,我不知道周斌和徐寬生之間到底發生了(也就是11月13日晚上不知道什麼原因周斌叫來了很多虹橋鎮聯合執法隊的協警)。
11月19日我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之下到了虹橋交警中隊找到了中隊長吳文敬,向他口頭反映了這件事,可是吳文敬說"發生交通事故沒必要通知你車主,問你自己幹什麼去了,車子發生交通事故你自己都不知道嗎"誰都沒告訴我,我怎麼會知道呢,我們的車是租賃的不是自己用的,後來吳文敬叫來了周斌,親口指示周斌,"把這車給我扣三個月"再處理,我不知道為什麼?我也不明白,我沒有得罪你們啊;為什麼會這樣草率地下決定呢?但請你們一定要按照法律程序去處理老百姓的事,請你們不要帶有報復的心態來對待你們的衣食父母,我們是合法的經營者,我們為了生存、不懈地去努力,為了自己有口飯吃,這個行業本來就是一種高風險的投資,我一家人為了這些事已經是到了無法安生的地步,吳文敬、周斌請你們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去處理所有的事,我真的很感謝你們,不要讓我們老百姓這些無權、無力的弱勢群體走上不歸路,中國是一個法治之國,請你們不要為難老百姓了。
我們真的很無奈,真希望天下老百姓能平平淡淡地生活,與世無爭,但是我們不經營我們就沒法生存,謝謝。
此致
具信人:陳宗瑤
聯繫電話:0577-62370433
手機:13806604233
200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