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當我把訴訟狀遞給立案的法官大人時,他掃瞄了一眼,居然說我寫的太多了,囉哩囉唆的他看不懂。他告訴我一份訴狀只能提一個要求,而我的訴狀中既要求法院判決終止合同,又要求法院判決被告賠償經濟損失。他要求我必須壓縮訴狀文字,同時把賠償經濟損失的要求去掉。我一時覺得好生奇怪,現在的法官應該都是法律專業的大學畢業生吧?
據說還要通過什麼司法考試才能上崗,不可能看不懂啊?要麼就是我老牛的文字表達能力有問題了?
可是我老牛並不是第一次寫文章啊,看過我文章的朋友,沒有不大加誇讚的,甚至連大名鼎鼎的陳泱潮和洪盛二位先生都把老牛的文章收入自己的文集了,這是對我的文字表達能力最好的肯定呀。難道是我交友不慎,身邊儘是些小人嗎?想我老牛一無權二無錢,別人拍我的牛屁也得不到什麼好處啊。我極力想說服立案法官,如果訴訟狀太簡單的話,問題說不清楚,審判法官就可能錯判,這是我不願意看到的後果。
而且我認為我的經濟損失就是因為被告的違約行為造成的,被告的違約行為和我的經濟損失之間有著直接的聯繫,我為什麼不能要求被告賠償?提任何要求都是公民的權利,法官是否支持那是另一回事。
如果審判法官覺得我提的要求不合理,他(她)完全可以不支持。可是如果在立案的時候就不許我提出賠償要求,那不是等於還沒有開庭審理案件立案法官就已經做出了原告敗訴的判決了嗎?立案法官很不耐煩,對我不客氣地說道:"你不按我的要求去做,誰都不會接受你這個案子。
"無奈之下,我只好把經濟損失的要求去掉,同時把訴訟狀壓縮成不足四行字,再次遞交上去,立案法官龍顏大悅,欣然接受了。
我一時悲從心頭起,心裏哀嘆道,原來中國共產黨的法官,智力不超過四行字啊!
可是轉念一想,不對呀,如果他們的智力不超過四行字,那麼在審判那些"陰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時,面對檢察院厚達幾百頁的起訴狀,從來沒有聽他們說過看不懂啊。顯然,那個時候他們不但看得懂,而且理解力還特別的強,只是聽力又出了問題。對辯護律師義正詞嚴、有理有據的辯護,他們總是充耳不聞。
老牛仔細讀過斯偉江和郭蓮輝兩位律師為郭泉寫的辯護詞,除了有一個錯別字外,我認為那是必將載入史冊的天才作品,任何聽力尚存的法官都不可能不為之所動。
可是最終共產黨的法官就是不為所動,斬釘截鐵地判了郭泉10年的重刑!難道是中國這些年的高科技有了長足的進步,它完全主宰了法官的良心,要法官看不懂的時候就看不懂,要法官聽不懂的時候就聽不懂?
如果讓我去做共產黨的法官,我情願到大街上去討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