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11-18 11:08:00作者:李君毅編輯
範燕瓊女士是為比鄧玉嬌慘一萬倍的福建嚴曉鈴執筆,把事情披露於世的當事人之一。
因此被拘押受審。一下是當日這位女士的當庭陳述。
範燕瓊的陳述詞
我曾上訪十五年(從1985年到2000年),為他人維權近十年,(從2000年至今)。深知訪民的悲苦。出於同情和善良,打完自己家的那場曠日持久的官司後,我就一直關注"訪民"這個越來越龐大的弱勢群體,並竭盡所能地為他們伸張正義。但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我會因此而入獄並被押上刑事審判臺,更沒有想到的是,會有那麼多官員倒在聶志雄這樣一個"不法之徒"的褲襠下昏睡不醒。所幸的是他們把我關押進一個正在走向文明的看守所,使幾度崩潰的我得到極大的人文關懷和司法救助,感受到了道德的力量,也讓我從中看到正義的光芒!因此我堅信:正義終將戰勝邪惡!
最後我只想說兩句話,但在說這兩句話之前,我想到另外兩句,這兩句話對今天的這個法庭特別有意義。一句是我們當今的國務院總理*家寶說的;一句是法學家賀衛方教授說的。
我曾在網路上看到賀衛方教授的一篇演講稿,標題已經忘了,但他的那句開場白卻刻骨銘心,他說:"憲法是一門恥辱的學科"。此後,我在電視上看到溫總理答中外記者問的一次新聞發布會上說:"我們是法治社會。"這句話更加讓我刻骨銘心!那麼我們究竟是"法治社會"還是"憲法蒙羞"的時代呢?相信今天這個案子的最終結論將會具體地解答出這個問題,所以我不想再做任何辯解,所以我只想說兩句話:
如果這個法庭將我判處無罪,我感謝我們這個時代的文明與進步;感謝所有為此作出不懈努力地社會各界人士;感謝為中國的法治進程作出貢獻乃至付出生命代價的人。如果這個法庭將我判成有罪,我希望我是這個所謂的"法治社會"最後一名"因言獲罪"的公民。謝謝!
陳述人:範燕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