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起,電視業代表要用2週時間爭辯有線電視播放傳統電視節目時應不應該付錢。
過去3年,廣播業為了最沒品味的理由已爭吵3次,因為牽涉的是有線及衛星電視公司可能要付3.5億元給購買或製作節目的電視網。收看有線及衛星電視的觀眾也可能因傳輸訊號費用的緣故,每月要多付2-10元。
廣告互相攻訐 觀眾不知該信誰
廣告戰如火如荼,但加拿大廣播之友(Friends of Canadian Broadcasting)的摩裡遜(Ian Morriosn)指出,廣告只是互相攻訐,觀眾不知應該相信誰。公共利益倡導中心(Public Interest Advocay Centre)的賈尼甘(Michael Janigan)表示同意說,加拿大電台電視暨電訊委員會(CRTC)監管的公司花費數以百萬計,想讓委員會蒙受公眾壓力,真是前所未見。
宣傳Stop the TV Tax的業者聲稱,使用天線者可免費觀看電視,如果它們傳輸同樣訊號要付費時,就要向有線或衛星電視顧客收取每月10元的額外費用。不過獨立觀察家指出,每月增加的費用大約是2-3元。它們呈交CRTC的文件還指責CTV及Global電視網的商業決策錯誤,例如花費過多購買熱門美國影集CSI或 Desperate Housewives。
但CTV、Global、CBC等傳統電視公司不甘示弱推出Local TV Matters廣告,強調收入減少而開支增加之際,傳輸訊號業者不花任何錢就利用它們的節目獲利。它們去年才獲利800萬元,但羅渣士及韶氏傳訊等有線電視公司盈利卻以億計。
比較支持傳統廣播業的摩裡遜說,雙方面臨迫切情勢,一方將沒頂,另一方則希望維持現況。不過身為監管機構的CRTC要衡量諸多因素,例如多達500個頻道的情勢是否令傳統廣播業者身陷絕對不利地位而必需有改正措施。CRTC如果確認情勢如此,就必需決定雙方應該如何談判訊號的市場價值。
羅渣士曾委託卡加利大學經濟學家閔茨(Jack Mintz)研究,有關報告指出,由於CRTC規定有線及衛星電視傳輸廣播訊號,所以談判訊號價值時會處於不利地位。美國也有此類談判,但它的有線及衛星電視業者不需涵蓋特定頻道。
加拿大還有有線電視擁有電視臺的例子,收費問題會較複雜。而且祖裔部在夏天命令CRTC,公開聆訊傳輸訊號費用對消費者的衝擊,12月才要進行。
有些觀察家認為,有線電視公司已有可觀盈利,不應對消費者收取額外費用,但衛星電視盈利沒那麼好,應該另外處理。可能方案之一是,CRTC規定有線及衛星電視提供基本服務,並收取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