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以刻書板為生的工匠,被雇來刻印了一部史書,誰知這書竟是涉嫌違逆的,連這工匠也受到牽連,要被處死。在被行刑前,他向圍觀的人哭訴道:"我上有80歲的老母,下有18歲的妻子。如今我這一死,妻子必定另尋他人而嫁,只可憐我那老母親,誰來照顧她啊!"話音未落,劊子手舉起了大刀,工匠的頭顱應聲落下,滾到了路邊。就在眾人掩著雙眼,不忍心看這慘痛的一幕時,那顆腦袋卻越滾越遠,滾到了城門邊上,忽然又自己立了起來,好像在張望著什麼。就在大家面面相覷,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的時候,人群中一個似乎是認識這個工匠的人喊道:"他家!他家就在附近,他一定是想再看一眼他的老母親!"
除非藉助外力,已經脫離軀幹的頭顱自然不會再自己立起來。因此,這則故事在今天的讀者看來,大概只是一個怪誕離奇的故事。您也許不會想到,這樣一個略顯怪異的故事背後,是一個發生在清朝初年,死者70餘人,涉及到數十家的文字獄大案慘烈的真實場景......
清人為明唱輓歌
我們的故事開始於清朝初年那一段動盪的年代。當時,來自山海關外黑土地上的滿洲人已經來到北京,建立了對整個中國的統治。儘管在清朝入關後的第一個皇帝順治時期,被趕到南方的明朝皇室的後裔們還力圖恢復朱家的江山,一些盡忠於明朝的大臣和百姓也在拚死抵抗,也曾搞得所向無敵的滿洲騎兵們焦頭爛額,甚至連最高統治者順治皇帝也一度萌發了退回東北老家去的想法,但是,到了這個故事發生的年代,漢人所建立的明王朝,雖然經過幾許掙扎,卻已無可挽回了。
對於具有悠久歷史文化傳統的漢族士大夫們來說,他們雖然沒有辦法阻止滿洲人的鐵騎,挽救大明的統治,卻能利用手中的一支筆為明朝保留它的歷史,同時也藉此寄託自己對故國的哀思。
莊廷鑨的《明史輯略》一書,就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編修的。
其實這部《明史輯略》,雖然署莊廷鑨的名字,也由他出錢編修並刊刻,但其最早、最重要也最龐大的一部分資料,卻是來源於明朝一個大學士朱國禎的著作 --《明書》。朱國禎系浙江人,是明朝萬曆年間的進士,到天啟年間,已經做到了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是相當於宰相的高級官員。但他晚年的仕途卻很不順利,被姦黨李蕃所彈劾,只好稱病辭官,回鄉居住。他仿照司馬遷《史記》和明朝以前二十一部史書的體裁,編寫了一部記錄明朝歷史的史書-- 《明書》,裡面不僅記錄了歷史事實,還有他自己以"朱史氏"為名所發的一些議論的文字。遺憾的是,沒有等到這部著作出版,他就去世了。朱國禎死後,朱家的境況漸漸不如以往,由於貧窮,他的後人把這部《明書》的書稿以一千兩白銀的價格賣給了同鄉莊允城的長子莊廷鑨。
莊廷鑨,字子襄,湖州烏程(今浙江省吳興縣)人。他的父親莊允城,字君維,是當地的一個富戶,很有些錢財。莊廷鑨少年時代就很有才華,卻不幸是個盲人。他聽說先秦時期有一個大史學家左丘以一個盲人的身份寫了一部名垂千古的歷史著作--《國語》,於是自稱"瞽史",想仿效先賢發憤著書,也寫一部流傳後世的史書。
就在這個時候,他的同鄉,朱國禎的後人正在出售先祖《明書》的書稿,雖然價格很貴,莊允城還是毫不猶豫地買了下來。隨後,他以這本書中所記載的時代史實和朱國禎抄錄的當時的一些資料,同時參考本地一些老學者所編撰的《明末啟禎遺事》等史料,招攬賓客,編纂新的記載明朝歷史的史書,編成後,取名為《明史輯略》,一共一百多卷。
莊廷鑨為這部史書投入了很大的心血,就在書編成之後,他邀請本地的知名學者、明朝崇禎年間的進士李令皙為此書作序。為了擴大影響,他還邀請了當地的一些名人參與修訂此書,並將他們的名字一一列在書的前面。經過這一番準備,順治十七年(1660)的冬天,《明史輯略》正式刊刻出售。但莊廷鑨本人並沒能看到這部書全部刊刻出來就去世了。他雖然沒有後嗣來繼承自己的遺願,但這部書由於他父親莊允城的繼續出資,得以刊刻完成。
莊允城是個商人,他之所以不惜重金,繼續出版這部《明史輯略》,自然是因為這是兒子的遺願;同時,他覺得編書、刻書也是一件儒雅高尚的事情,自己雖然是個整天與錢打交道的商人,卻也希望能做些風雅的事情。當時被莊廷鑨邀請參與此書編撰的人很多,大家都覺得這是一件很榮光的事情,有些人因為沒能名列其中,還感到遺憾。可見此書編修、刊刻之初,眾人都覺得這是一件不世之功業,沒覺得有什麼不妥的地方。但令所有人尤其是莊允城沒有想到的是,就是這樣一件耗費了自己無數家產的榮耀事情,不久就讓他身陷囹圄,死於獄中,還給幾十個人惹來了殺身之禍,成了清朝歷史上第一個文字獄大案。更為離奇的是,就在連幾歲孩童都被抓獲罪,不能倖免的嚴酷追查下,有同樣受牽連的三家卻得以倖免。所以,這件清初以殺戮重而聞名後世的文字獄大案,又被添上了幾許神秘的色彩。
這三個遇禍得免的人,分別是查繼佐、範驤和陸圻。查繼佐,字伊璜,號東人,浙江海寧人,是明朝崇禎年間的舉人,曾經參加南明魯王政權組織的抗清鬥爭,失敗後一直家居講學,弟子很多。範驤,字文白,也是海寧人,曾經是明朝的貢生。陸圻,字麗京,浙江錢塘人,此人為人聰明並且生性怪僻,但也以文學上的才華而著名。這三個人是當時的名士,相互之間也是非常好的朋友。他們在當地都是富戶,也頗有文采。當時莊廷鑨為了擴大書的影響,也把他們的名字列在書的前面,算是他們也參與了此書的編訂。這三位在順治十八年(1661)十一月十三日碰面說到這事,查、陸兩個從範那裡借了一本來看,還覺得非常得意,說:"吾二人參閱有名。"因為在當時,將名士姓名列在新書的卷首,說他們也參與本書的編輯,這種藉助"名人效應"宣傳新書的情況非常普遍,而對於那些名字被列於其中的名士而言,這也是一個宣揚自己名聲的機會,雙方各取所需。所以,剛開始的時候,查、陸、範對此事並不放在心上。但沒過多久,這三個人就以莊廷鑨未經他們的允許而擅自將他們的名字列為參訂為名,將莊告到了官府。
是什麼原因讓他們對《明史輯略》和莊廷鑨的態度發生了這麼大的變化?
他們的檢舉實際上出自一個叫周亮工的人的建議。周亮工,字轢園,清朝建立後,做過布政使,升為戶部侍郎,後來因為得罪了福建總督而被解職。他和範驤是老朋友,見到範的名字也列《明史輯略》的參訂裡,覺得大為不妥,他對範驤說,他看到莊廷鑨那書裡的記載,在李自成進入北京的明朝的降表下面註明是龔鼎孳的手筆。這雖是事實,但是你可知道,這龔鼎孳現在乃是大清朝都察院的左都御史,看到你們這樣揭他的老底,萬一發起脾氣來,莊廷鑨自然得吃不了兜著走。你又沒有編寫這書,白白地受到連累,是個什麼意思呢?還不趕快向官府檢舉,以為脫身之計。而周亮工本人,為了老朋友不受到牽累,在返回南京時,又囑咐範印心催促查、陸、範三人出首,並為他們起草呈稿。沒想到在向按察使司備案的時候,官員答覆說:"文章之事,不便存案。"三個人越發不當一回事,取回呈稿,扔在一邊。過了幾個月,也就是康熙元年(1662)正月二十二日,當地的嚴州司理認為這件事事關重大,就拿原呈稿去見學道胡尚衡,可這學道也不當做一回事,反而答覆說:文章之事,何必存案?你要是覺得這事重要,那就麻煩你代為批復一下吧!於是嚴州司理批復讓湖州府調查此事。
来源:網易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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