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海外網站報導的臺灣立委委員田秋堇為臺灣九十歲的老人李善楨召開的"營救臺灣人的女兒"記者會,心中感慨良久。
李善楨在記者會上哭訴,他六十三歲的女兒李燿華,擁有香港籍,居住於上海。患有先天嚴重脊椎S畸形病,經常疼痛,病情嚴重時會下肢局部癱瘓,不能行走,不能提重物,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不久,全身病痛全部消失了。因為發了三十份的法輪功真相傳單卻遭上海公安非法關押。他擔心李燿華容易因脊椎錯位而造成下半身完全癱瘓,大小便失禁。被關押在看守所五個多月了,還不准探視,音訊全無。不知是否遭到過酷刑折磨,老人的憂心不言而喻。
李善楨哽咽的向臺灣社會發出呼籲:"請伸出援手,救救我的女兒,不要讓她每天受到凌遲和折磨。"
一位九十歲的父親為自己六十多歲的女兒奪走呼籲,個中悲情怎不令人感慨?在臺灣看來本來是很自然的事情,可是在大陸卻變的極其的反常,反常到要把人抓進監獄。臺灣立委委員田秋堇指出,法輪功在中國遭到的迫害已經到了"令人髮指"、"匪夷所思"的地步。她說:"全世界都不應該有任何人,因為發三十張簡介,半夜被捕,生死未明,到現在都不曉得什麼時候才被放回來。"
這怎麼能讓人理解呢?不就是因為修煉個法輪功嗎?而且臺灣的法輪功還是從大陸傳過去的,怎麼在臺灣就是合法的,在大陸反倒變成違法的了?臺灣和大陸的人不都是中國人嗎?同一種膚色,同一個祖先,同一種語言,只是因為歷史的原因被分開了幾十年,可他們終究是一體的啊。誰願意看到這種禍起蕭牆、骨肉相殘的事情發生呢?
可是,它確實發生了。發生後各界的反應還大相逕庭,更是耐人尋味的了。李燿華的兒子張軼淵是個醫生,在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工作。為營救母親他聯繫了上海各大律師事務所,但上海沒有一個律師願意接案,他們說如果幫法輪功學員辯護,就會被無故吊銷執照。而臺灣方面呢,李善楨和張軼淵祖孫二人尋求陸委會、海基會、法務部的協助,卻獲得多位立委的關切。臺灣立法委員田秋堇還為老人主持召開"營救臺灣人的女兒"記者會。
本來不應該發生的事發生了。發生後,大陸和臺灣社會的反應卻有如此大的差別:一方積極營救;另一方呢,偌大的一個上海市竟然沒有一個正義的律師敢於接案。這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呢?竟然有律師不敢接的案子,越大的案子越應有律師啊,中共政府在涉及法輪功的案子上竟然把律師都鉗制住了,真令人匪夷所思。
人們習慣上把生養自己的地區和國家稱為自己的母親,人們也習慣上把一個國家或一方土地上的人稱為個國家或這方土地上的兒女。它不只是一種鄉土感情,更多的時候表現了這方熱土上人與人之間的互相關愛所形成的社會關係,有了這樣和諧的社會關係,個人才有歸屬感,也才有社會整體對社會個體的保護。沒有了這些,人們憑什麼去熱愛自己的祖國和生養自己的土地?
我確實很感慨,我感慨召開的記者會的名字--"營救臺灣人的女兒"。臺灣人都能把臺灣人李善楨的女兒當成自己的女兒,這體現的就不只是一種純樸的鄉情了,更是一種互相幫助的精神。在這種精神下,臺灣人只能更愛自己的故土,更珍惜臺灣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從另一個角度上講,臺灣也是中國的一部分。不是有人在一首歌中把臺灣比喻成故鄉的雲和浪跡天涯的遊子嗎?這樣的比喻也很貼切,也很感人。臺灣是祖國母親的一個遊子,多麼溫馨的比喻啊。可是中國人的母親是誰?當然就是中國了。那麼今天的中國是中國人的中國嗎?如果是,它為什麼還要綁架自己的兒女?真正的祖國母親是不會這樣對待她的兒女的。
現在中共把持的中國是中國人的中國嗎?世界上有哪一個政黨會強制人民叫它母親呢?講什麼爹親娘親不如它的恩情深。好像沒有它就真的沒有中國了,這不是騙人嗎?它的暴力欺騙達到的後果就是肆無忌憚的奴役中國人民。在一黨獨裁的統治之下,中國人的母親早已被它打入冷宮,而這個自我標榜為偉大、光榮、正確的東西卻搖身一變,把自己裝扮成中國人的母親。
臺灣人的女兒當然不是中共的女兒,中國的兒女也當然不是中共的兒女。只是由於這個惡黨的淫威和謊言,祖國的兒女們暫且被矇蔽而已。但是在中國兒女們的心裏,永遠給自己的祖國母親留有最崇高的位置。一旦她的兒女真正的覺醒,公開拋棄這個外來邪靈的時候,那時候,不只是臺灣人的女兒會被營救出來,所有被中共非法綁架進監獄的祖國母親的優秀兒女都會被營救出來。
要營救被中共凌辱的我們偉大的祖國母親,就只有解體這個寄生於中國人民身體和心靈上的外來惡魔。每一個華夏兒女,包括臺灣的兒女們,都有這個責任。"臺灣人的女兒"也是我們華夏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員,她和我們一樣血肉相聯,讓我們一起共同努力,營救我們的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