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11-06 08:19:00作者:趙安遠
今年暑假,我回到中國福建龍岩外婆家,沒想到卻在那裡當了4個星期的"外教"。
剛開始,我是到一所英語學校義務幫忙,在教室裡為英文外教當翻譯。聽那位年輕的外教講課時,我想,看看他,才十八九歲,又不會中文。我說不定也可以教。因為我會英文,也會中文----這是我從小到大在家裡和中文學校學的。
我決定到另一所英語學校試試,結果我還真的當上了英語外教。我教的學生有些是小不點兒,才念小學一年級;有些是大一點兒的學生,已經上初中三年級了,而我自己才剛念完初中二年級呢。
我的學生不論大小,都很愛學英語,他們經常在教室外用英語和我對話,詢問我在美國的生活。上了一星期,我第一次用勞動掙得了工資。我非常興奮地請我的學生們吃冰淇淋和喝菊花茶。
離開英語學校時,我已經得到了大約1200元人民幣的工資。我覺得,錢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發揮和提高了自己的能力,得到了在中國教英語的經驗,並因助人而樂,這才是無價之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