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領域資金投入巨大,利益關係複雜,是職務犯罪的易發高發領域。
前不久,浙江省麗水市建設局原副局長鄒建新因受賄50.59萬餘元,被浙江省縉雲縣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10萬元,全部贓款予以上繳國庫。
這位現年57歲的副局長因案發而多了個雅號---"藏寶局長"。據瞭解,早在1992年,鄒建新在擔任浙江省龍泉市委常委時,分工聯繫龍泉市青瓷研究所。喜好收藏青瓷、石雕、根雕等工藝美術品的鄒建新經常和青瓷界的一些省級、國家級工藝美術大師打交道,不但耳濡目染懂得了一些青瓷知識,且頗為懂行。幾年來,他利用職權收受一些建築商和房地產老闆賄送的高雅"禮品"20餘件,價值達17萬餘元。為了收藏這些藏品,鄒建新專門在自家一樓的客廳底下挖了一個高約2米、面積40餘平方米的藏寶密室。當麗水市檢察院辦案人員搜查該藏室時,裡面琳琅滿目的收藏儼然是個"寶庫",井然有序地藏放了400餘件瓷器、石雕和根雕。在一樓的天井裡,鄒建新為護養數十盆價值不菲的蘭花,精心製作了一個花房,而其中大部分蘭花是其"收禮"所得。作為回饋,鄒建新利用職務便利,為建築商或房產企業在工程招投標、平時監管、預售證發放、資質等級評審以及工程驗收、質量評比等環節給予關照。
自稱"沒收過錢,但收點小禮品是有的"
在任麗水市建設局副局長期間,鄒建新是當地江濱區塊舊城改造拆遷的主要負責人,主管多項重點工程,素以"清廉幹部"自詡,直至"被請進"檢察機關,獲知自己的藏寶密室已被搜查,才改口說"自己沒有收過人家的錢,但收點小禮品是有的"。
孫某是浙江一家建工集團公司麗水分公司經理,多年來一直在麗水從事建築工程。當他得知鄒建新擔任麗水市建築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後,便想方設法與其套近乎。2004年上半年和2005年上半年,孫某趁陪同鄒建新到紹興蘭亭和杭州機場路的花卉市場觀看蘭花展之機,花費3000元買下幾盆蘭花送給了鄒建新。打這之後,鄒建新和孫某的關係就親密起來。2007年三四月的一天,孫某邀請鄒建新一起去龍泉市看青瓷,鄒建新在一工藝美術大師家裡看中了一個青瓷三環瓶,拿在手上愛不釋手,孫某便大方地以1.5萬元買下這個三環瓶送給了他。
想得到鄒建新關照的建築商不僅是孫某。2006年下半年,麗水市一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馬某在一個開古玩店朋友的陪同下,在金華市古玩市場花1萬多元買了個三腳香爐青瓷,然後來到鄒建新家裡"請領導鑑賞一下"。鄒建新拿放大鏡仔細查看了一番後,認定這個香爐是元代的。馬某趁機說:"這個香爐就送給你了。"鄒建新稍作推辭就收下了。
對石雕、根雕也有著濃厚興趣的鄒建新,一有機會就想從人家那裡收受點這類"小禮品"。浙江省青田縣的山口鎮有個石雕城,2004年上半年的一天,鄒建新在青田開會,浙江一家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某得知後便陪他去石雕城看石雕。鄒建新在王某朋友的店裡看到一件黃色石雕很有特色,便拿在手上看了又看。王某見鄒建新喜歡,花1.1萬元買下這個石雕送給了鄒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