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10-08 23:47:00作者:楊屏
【看中國記者楊屏報導】1979年在對越自衛反擊戰中,榮立三等功的傷殘軍人全秀實,寫下這首短詩,道儘自己受冤之事"看今朝被通山政府迫害流淚乞討,憶往日為國家衝鋒陷陣,流血致殘。腐敗分子太猖狂,我罪何日討公理。 悔沒抗越變死鬼,留作今日受侮辱。"
王秀實曾於1979年參加對越自衛反擊戰中戰鬥負傷,在廣州177醫院療傷。療傷期間,曾受軍委領導人王震親切接見。
傷殘軍人王秀實一家僅有的待遇就是這所單位的破落危房,他個人已自費檢修6年。1998年,地方政府、法院和銀行各謀私利,互相勾結,在無任何法律依據和口頭通知的情況下,非法變賣這所房子。
1999年3月,在對王秀實沒有進行任何安置的情況下,將這所房子的屋頂全部拆除,導致全家在露天下生活1個多月,家產遭日晒雨淋,全部霉爛。4月,鎮長徐廣成、武裝部長陳傳偉和法庭庭長闞廣進等一行6人對王秀實家再次進行非法查抄,在王秀實說去找縣委的時候,突然將傷殘軍人王秀實撲倒在地,強行戴上手銬。
王秀實在圍觀群眾的幫助下,艱難逃脫法院暴徒的控制,在法院暴徒的追捕下,只能翻山涉水徒步20多公里,來到通山縣城,拍下此張照片。
附件 申請乞討證
申請人:王秀實,性別:男,漢族。1958年10月6日生於湖北省通山縣大畈鎮。1978年3月入伍,79年2月參加對越自衛反擊戰,戰鬥中立過功,受過嘉獎,因戰負傷致殘,1980年10月因殘退伍回鄉,被通山縣委、縣政府安置在縣供銷社、茶葉公司大畈茶葉站工作。現四處流浪,乞討度日。
因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委、縣人民政府行政不作為,不履行中央優撫政策,玩忽職守、侵害對越自衛反擊戰殘疾軍人合法權益17年,政府、法院非法剝奪公民生存權、強奪優撫對象居住的破爛危房,濫用職權將殘疾軍人強行戴上手銬,趕出家門,流浪乞討!2007年被迫進京上訪,中央國務院辦公廳、中央紀委等部門多次開函責成湖北省有關部門妥善處理,至今未解決任何實質問題。
現特向各級人民政府申請乞討證,允許申請人在全國各地乞討,並可以向國際友人和國內熱心民眾乞求幫助。申請人保證拿到乞討證後做一守法公民,按時申報乞討收入,不買奢侈品,做一個文明的乞討者,為構建和諧社會盡責任。從此不再追究通山縣人民政府、通山縣法院等各政府部門玩忽職守、非法拘禁傷殘軍人的法律責任,並從此不再到各級人民政府上訪。
申請人:(二級殘疾軍人)王秀實
(監護人、烈士後代)陳美芳
接受社會各界人士幫助電話:13167510507
傷殘軍人王秀實受迫害之事,希望各方正義人士能夠給予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