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想到了人們的恐怖傳言,說失蹤小孩容易被人活體摘器官販賣,於是我便在網上搜尋查找與失蹤兒童有關的新聞。結果發現,全國每年失蹤兒童20多萬,可能夠找回來的兒童不足20%。與之對照的是,中國國務院發布的《2006年美國人權記錄》稱,美國司法部每年接到近80萬宗兒童失蹤或綁架報案,但人家99%的失蹤兒童最後都能活著見到父母。原因就是,美國失蹤兒童多數是因為家長和孩子溝通不暢導致孩子離家出走或失蹤,但中國的兒童失蹤案絕大多數是被拐賣或被搶劫。與美國更加不同的是,我們的兒童失蹤事件還經常伴隨著被摘器官的恐怖傳聞,儘管被警方每每否認,但傳聞總是甚囂塵上。
到底失蹤兒童會不會被摘器官呢?在網上我們經常會接觸到網友發來的類似提醒,就是有人會用迷藥將人弄暈,然後用手術刀進行活體摘器官。當然,類的傳聞很廣,同樣很少被警方證實。
但是,今年6月發生在貴州省黔西南州興義市西北角威舍小鎮的流浪漢謀殺案,卻暴露了活人被強摘器官的犯罪醜聞,所幸一連串的非法人體器官買賣鏈條被破獲,整個案件才大白於天下。據印度國家人權委員會報導,印度每年失蹤兒童人數約有4.5萬人,其中遭到肢解的兒童屍體不少。
因為多數肢解手法只有熟練的外科手術人員才能做到,所以印度警方認為是從事從事人體器官販賣勾當的犯罪份子所為。此外,戰亂中的阿富汗和伊拉克,貧窮混亂的非洲和南美洲,也經常發生盜割人體器官並出口販賣的罪行。當然,這些國家或地區受害的不僅僅是兒童,還有很多的成年人。同樣的,中國每年失蹤包括兒童在內的眾多人口,在中國器官移植法律手續上不是很規範的情況下,人體器官販賣市場的存在使得有些失蹤兒童被盜割了器官還是很有可能的!
除了被盜割器官外,失蹤兒童還會被賣給其它想收養孩子的人家。由於計畫生育非常嚴厲,使得很多想超生的人連計畫外懷孕都很難,於是由此滋生的販賣兒童生意一度非常興旺。
曾經,某些計畫生育管理不是很嚴厲的地方,就滋生了生孩子專業戶,他們生孩子不是自己養,而是賣給那些想收養孩子的人家以增加收入。
部分失蹤兒童可能會被投進黑社會控制的淫窟,湖南省岳陽市華容縣年僅12歲的女童段英,被人拐賣到岳陽市區廖家坡後,在3個月內共有700餘名嫖客強暴過她,150多名"老闆"從中作了牽線"介紹"。然而被逼賣淫兩個月後,曾經土橋派出所逮個正著,結果被關了一夜後老闆娘拿了1000元就將她贖走,於是小段英重新落入了火坑。做童工也是失蹤兒童的一大流向,曾經喧囂一時的山西黑磚窯就存在大量被拐賣而來的童工,東莞市石排鎮也一度成為了四川涼山童工的集中營。當然,被拐賣兒童還會被偷渡出國,從而淪落為國外的非法童工或雛妓。
2006年以來,至少有77名中國被拐賣兒童在倫敦希靈登區一家兒童收容所失蹤,後來只有4名兒童被找到,其中兩名女孩在英格蘭中部地區的一家妓院賣淫長達一年,一人懷孕,另一人的手臂則被人用外科手術植入了避孕裝置,另外兩名兒童則被逼在街頭賣假貨。英國警方懷疑,更多的中國被拐賣兒童,很可能被送到種植大麻的農場進行強制勞動。
失蹤兒童被盜割器官,被賣給人家收養,被當成黑童工,被強逼成為賣淫工具,乃至被拐賣出國,這些犯罪活動都是秘密的,除了警方有能力知道外,一般公眾是很難瞭解內幕的。但是,還有些被拐賣兒童會和大眾非常親密,廣場上不期而遇的糾纏不休的賣花兒童,客流量很大的場所進行乞討的孩子,這些都是我們普通大眾經常見到的。當然也會有些是在父母帶領下的,但是真正如此無恥無德的父母畢竟很少,絕大多數的孩子肯定是被拐賣和控制的,因為有眾多的兒童已經殘疾。當然不排除有些天生殘疾的兒童被狠心的父母拋棄,或者乾脆賣給了人販子。但是,全國各大城市的殘疾乞丐兒童無處不在,這不是很令人起疑嗎?在現在優生優育的計畫生育體制下,哪來的那麼多殘疾兒童?而且都成了乞丐?唯一的答案就是,這些兒童原本是健康的,只不過被人販子拐賣了,並被殘忍地弄殘廢後成為黑社會的賺錢工具。
兒童失蹤案件日益猖獗,而且找回率如此之低,顯然與大陸警察辦事不利密切相關。黑磚窯和東莞涼山童工早就不是新聞,可有關部門就是裝聾作啞,等到實在摀不住蓋子了才有所行動。被黑社會控制的兒童賣淫現象也很猖獗,可是湖南省岳陽市廖家坡土橋派出所民警在逮住年僅12歲的被逼賣淫的女童後,居然僅僅罰款1000元,就又讓那個老鴇將女童接回去繼續強逼賣淫。中國有多少像段英那樣的被拐賣淪陷到賣淫場所的兒童?恐怕也只有警察和老天能夠知道。司空見慣的被弄殘廢的兒童乞丐,早就在網上和民間輿論中沸沸揚揚,可為何警察們就視若無物?難道警察的辦案能力還不如普通民眾?當然不是,只要警察們哪怕拿出一絲半點的精力進行盯梢,一個個的控制兒童殘疾乞丐的黑社會就會輕鬆落網,問題是他們為什麼就不動手?
西方的兒童失蹤,警察不僅會立即立案偵查,甚至會為了尋找一個兒童全城搜查,乃至出動直升飛機進行快速跟蹤搜尋。我們國家呢,兒童失蹤後賣力搜尋的不是警察,而是失蹤兒童的父母,很多人為了找尋自己的孩子不惜傾家蕩產,遍地都是的尋人啟事和網路上的尋人貼子就是最好的見證。不僅如此,中國的警察機關居然曾經規定,兒童失蹤24小時內不予立案。要知道,在最初的24小時是尋找失蹤兒童的最佳時期,可警察們愣是不聞不問,非要等到24小時之後,天哪,這不是擺明瞭要讓丟失兒童安全失蹤嗎?所幸這一卑鄙的規定在今年5月份廢除了,估計中國的失蹤兒童找回率應該有所提高了吧?
其實,要對付兒童失蹤案件本來不應該那麼難,如果中國的警察沒有招,百草止水可以毫不客氣地指點幾招。
第一,所有的器官移植和出口都必須明確標注其合法來源,包括所有經手人都必須一一註明,最重要的就是所移植的器官必須留下DNA樣本以備所有可能不測的調查。這樣一來,不明來源的人體器官販賣市場就會急劇萎縮,犯罪份子綁架成人和兒童盜割人體零件的犯罪活動就會急劇減少。
第二,有關部門必須認真對待非法用工現象,不僅要做到有舉報就立即展開調查,還要自己積極主動地去履行自己本來的職責,切不可關起門來做老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地縱容犯罪活動的現象更應該予以徹底根除。第三,徹底搜繳警察小金庫,徹底廢除警察針對賣淫嫖娼的罰款權,這樣可徹底顛覆警察縱容賣淫現象的積極性,像湖南嶽陽市的從警察手裡又回到賣淫火坑的小段英現象就會迅速減少。
第三,各個城市當局都必須重視殘疾乞丐兒童現象,警察們必須把這個群落當成重點關注對象,當犯罪份子再也無法將殘疾兒童乞丐當成搖錢樹後,兒童被拐賣並被弄殘廢現象才會急劇減少。
第四,當然,中國最好實行民主政治,只有當官權民授成為現實,警察們的飯碗才會捏在大眾的手裡,他們打擊拐賣和殘害兒童的犯罪活動才會積極性空前高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