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黃丹華日前表示,近期不少央企"負面新聞"纏身,央企將設立新聞發言人以及相應的新聞發布機構,以對輿論加以引導。(北京晨報9月1日報導)
隨著網路第三媒介的興起,"引導輿論"早已不是明智的做法,也不符合時代的傳播理念。
出了問題,不設立監督部門對自身的積弊進行檢查,反而設立一個新聞發布機構來"引導輿論",好像自己"東窗事發"根本問題不在制度和工作層面上,而在缺乏新聞發言人對輿論進行引導。
引導輿論?倒不如說畏懼輿論更直白;說引導輿論是"為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這話我不敢苟同,化用一句古語來闡釋:以輿論為鏡,可以明得失,既然輿論可以幫助央企"明得失",那為何還要試圖去引導輿論,扭曲輿論原有的意志和自由批評的精神呢?而在不真實的輿論環境中央企又如何去自我"明得失"呢?
一位法國作家曾說"若批評不自由,則讚美無意義",這句話對央企"引導輿論"的舉措無疑是一個極大地諷刺。引導輿論,無非是發布"正面新聞",規避"負面新聞",多說政績,少談問題,等等。這其實是在影響著公眾對事實的理解和分析方向,說到底還是間接損害了公眾的輿論自由,那麼我想,即便接下來輿論對央企"大加讚美",又有什麼意義呢?
再者,引導輿論的"手法"往往是不全面公開新聞事實和輿論聲音,只取"謳歌讚美"的那部分公之於眾,這既是對新聞事實的不尊重,也是對公眾知情權的一種侵害:首先新聞傳播規律告訴我們新聞應該是全面的客觀事實;同時公眾也有權知道新聞的全部客觀事實,也有權對新聞事實自由表達自我的意見和建議。
"引導輿論"可以逃避問題,但不能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倒不如主動接收輿論的引導,先聽聽輿論怎麼說,而後興利除弊;正如人民大學輿論研究所所長喻國明教授所說,"央企應該改進舊有的工作習慣,併進一步將輿論、民意評價進入考核機制中"。
隨著網路第三媒介的興起,言論日益自由化,"引導輿論"早已不是明智的做法,也不符合時代的傳播理念;針對目前存在於公共機構和國企面前的"負面新聞",當務之急是要接收輿論的批評,在制度、管理等內在的方面找到自身存在的問題,革除弊端,而不是想如何去領導和引導輿論,讓問題在企業內部腐爛、生根、發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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