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泉案逾期不判 郭母怒國安騷擾

作者:白梅 發表:2009-08-2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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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宿遷法院做出郭泉案延期審理決定,8月25日,郭泉辯護律師郭蓮輝和斯偉江聯名向宿遷法院發出書面「異議函」,指出延期審理決定違法,要求法院依法對郭泉做出無罪判決。郭泉母親質疑法院作法不嚴肅,並指國安上門騷擾。

郭蓮輝律師告訴記者,郭泉案法定最後宣判日期是8月25日,針對宿遷法院延期審理「決定書」,郭律師在給法官的電話中提出異議後,又向法院發出書面「異議函」,詳細列舉「決定書」適用法律條款錯誤。

郭律師說:「庭審完畢後,判決宣布前,檢察院是不可以提出延期審理建議的。鑒此,辯護人對貴院2009年8月17日做出的延期審理決定書提出異議,請求撤銷該決定,請貴院在法定期間內,對郭泉做出公正的無罪判決。」

郭律師分析認為,延期決定表示宿遷法院在等待高層決定。郭律師指出,法律允許宿遷檢察院撤訴,不撤訴可能另有原因。

郭律師說:「可能上面對郭泉是有罪、無罪,還沒達成一致,要超期的話他(法院)就違法了。那麼這個案子已經開完庭了,他檢察院可以撤訴,我估計可能檢察院不干,我起訴了我又來撤訴?可能負面影響更大。他就搞了這麼個辦法來,他就沒想到這樣一搞,他在適用法律上就錯了,我們律師在法律上又那麼認真。」

關於法院延期決定,郭泉母親說律師從法律條款上對她做瞭解釋,並告知她,已經給法院鍾姓法官打電話,表示延期決定不合法。

郭母說:「可是那個法官只回答了他一句話:啊,個人的理解不同。第幾條第幾款還有理解不同?你說理解不同,那換一個人就一個(結果)判案子還怎麼的?這種話也是狗屁不通的,對不對啊?中共現在情況就是這個樣子,什麼法條,第幾條第幾款的啊,都是人家信口開河,想怎麼說就怎麼說。」

郭泉的母親是一個人居住,說到安全問題,她講了一件剛剛發生的事情。郭母說,已經住了一年多了,突然沙州派出所上門查戶口。

郭母說:「前天吧,上午來4個警察,把我的門打的山響,就像紅衛兵來抄家,我說是誰啊?還不肯講,我說找誰的?說找你的,我說你知道我是誰啊?哪有這麼樣子沒有禮貌的,我樓梯下面有門鈴嘛,幹嘛這樣子啊?就是這樣想來震懾我。那什麼戶籍警啊,就是叫什麼國安,什麼國安啊?國家安全,國家是由人民組成的,我老太太的安全哪個管的啊?」






来源:新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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