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我們,在公眾場合,看到一些非常可愛的孩子,在稱讚他們可愛的同時,我們會情不自禁地逗他們玩,跟他們聊天,有是甚至摸摸孩子的頭,掐一下孩子們的小臉,或打打他們的小屁股. 這一切對於我們很正常.
但在國外,這些行為萬萬不能. 即使您是一片真誠要讚揚孩子,您就用嘴巴去讚揚,用眼神臉色手勢去表達,但千萬不能碰. 如果運氣不好,您也許會因此招惹麻煩,也許後果很嚴重!
碰到理解的家長,他們也許會道一聲謝,更多的只是對您報以一笑. 要是碰到一些沒有那麼好說話的洋人家長,有些會指責你為什麼要碰他/她的孩子,再野蠻一些的家長會‘恐嚇'要報警. 因為你也許會被認為戀童癖者. 後果要多嚴重有多嚴重!
在國外,一些從事與兒童有關工作的人員上崗前都要上一堂很重要的課. 它就是如何在公共場合跟孩子打交道,如何保護自己不會惹"事"上身,如什麼時候可以跟孩子有身體接觸(包括拉手),而而其他任何時候都不可以碰孩子. 這些單位有學校,電影院,圖書館,博物館等.
這些用人單位在聘請職員時(包括自願者)都非常謹慎,申請者都要填寫一份表格,宣示表明自己身世清白,沒有任何不良背景,比如沒有對孩子有過性侵犯前科、暴力行為、謀殺、牢獄生涯、綁架、賣淫、買賣或收藏兒童淫穢不良品等. 而用人單位保持權利去做進一步調查.
任何單位如若聘請了有以上前科的人做職員,也是違法的.
西方國家設置這些法律,意在保護孩子不會受到任何身體,身心侵犯. 知道什麼是戀童癖者(Pedophile)嗎? 就是那些對孩子性意圖以滿足自己性變態需求的人. 有戀童癖並不構成犯法,但若付諸行動---性侵犯兒童就犯法了.
很多西方戀童癖者隱藏很深. 過去的案例顯示除了一般人外,他們中有神父,老師等公職人員. 這些道貌岸然的人用他們的身份去掩蓋他們醜陋的行徑, 他們對受害孩子所造成的傷害一輩子也不能平緩. 這不能讓家長們嚴陣以待, 多加小心.
在西方社會, 人們越來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這些人會受到重罰. 因此他們的犯罪機會少又少之. 於是一些戀童癖者紛紛把魔爪深向亞洲, 特別是東南亞國家, 對那裡的兒童進行不同程度的性侵犯. 在這些國家,這些惡魔把自己喬裝成旅遊觀光者,英文教師,亞洲文化愛好者等. 幸好亞洲國家也越來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對這些人給以沈重打擊, 但卻又防不勝防..... 所以不要隨意信任外國人.
所以出遊海外時緊記: 不要隨便碰不認識的孩子,除非有生命危險之虞;沒有必要時不要跟陌生孩子說話;不要隨便拍照;不要請他們吃東西.
但這並非要你對情急情況麻木不仁,而是要視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跟周圍的公眾一起幫助需要求助的孩子,有必要是報警或通知救護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