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姓名身份證序列號工作單位入股金額(萬元)
1張志琴310221591119361 梅隴鎮人民政府515(知道為什麼2004年到期的營建許可證至今還有效的原因了)
2闕敬德310221580820361 迅豪置業有限公司、梅隴鎮養老院120
3張耀傑310104520320401 眾欣建築有限公司、梅隴鎮養老院10
4瀋建忠310221590918363 迅豪置業有限公司、閔行非正規服務中心10
5蕭敏華310104720202244 迅豪置業有限公司、梅隴鎮養老院5
6錢建萍310104690213401 迅豪置業有限公司5
7闕建平310112780128211 迅豪置業有限公司5
8何斌310105780915401 梅隴鎮土地管理所5
9付磊310112780914211 梅隴鎮征地服務所5
10石慧鴻310102790719216 迅豪置業有限公司5
11劉林娟310221570212362 迅豪置業有限公司、梅隴鎮養老院5
12石慧芳310221771203362 眾欣建築有限公司、梅隴鎮養老院5
13張錦梁310221591213361 梅隴鎮征地服務所10
14夏建華310221621112367 梅隴鎮征地服務所10
15瀋輝310221731121361 閔行農業綜合執法隊、動物疾控中心5
16傅翠娟310221610729362 迅豪置業有限公司、梅隴鎮養老院5
17蔣翠珍310107580526204 迅豪置業有限公司、梅隴鎮養老院10
18吳瑜娟310230520628312 梅隴鎮征地服務所、梅隴鎮養老院5
19徐平鋒310104601002401 迅豪置業有限公司、梅隴鎮養老院10
20張偉310104580310401 迅豪置業有限公司、梅隴鎮養老院10
21唐學誠310104581106483 梅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10
22瀋國才310221591015361 迅豪置業有限公司、梅隴鎮養老院10
23俞鋒310225780716001 迅豪置業有限公司、梅隴鎮養老院10
24徐道安310104590630403 迅豪置業有限公司、梅隴鎮養老院10
註:
張錦梁:梅隴鎮征地服務所所長(土地國有,別看官不大,權力非同小可)
徐道安:迅梅物業有限公司經理
闕敬德 鎮長助理、征地所所長(兩位所長都是股東,但闕所長在名單中隱瞞了自己的身份)
闕建平310112780128211(雞犬升天,闕敬德之子)
另有一份《滬杭磁浮工程建設(上海段)閔行區指揮部梅隴辦公室》組成成員名單:
"各有關單位:
滬杭磁浮工程建設(上海段)是上海市重大工程,我鎮與區政府的前期動拆遷工作包干協議已經簽訂,項目已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為加強領導,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滬杭磁浮工程建設(上海段)閔行區指揮部梅隴辦公室,組成成員名單如下:
主 任:施寶其 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 主 任:宗 華 黨委委員
周 亮 副鎮長
李明國 副鎮長
張光輝 鎮重大辦主任
成 員:闕敬德 鎮長助理、征地所所長
顧金鑫 機關支部書記
楊殿昌 社區管理中心主任
王 敏 政法委委員、綜治辦主任
金 莉 黨政辦主任
鄧裕康 信訪辦主任
朱德華 村建辦主任
瀋曉春 社發辦主任、城管所所長
湯躍龍 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
孫永山 司法所所長
凌 強 文化站站長
任偉萍 財政所所長
慕育清 安全辦主任
朱偉明 市政所所長
陸文龍 用電辦主任
凌興其 規土所所長
張國明 水務站站長、農服中心主任
王吉平 梅隴派出所所長
張金高 張慕村村主任
許任忠 隴西村村主任
張錦樑 征地所副所長
唐學誠 征地所副所長
杜國順 規土所副所長
梅惠興 蓮城公司副經理
何忠良 環保幹部
顧玉興 梅隴物業管理公司總經理
徐文娟 梅隴一居主任
辦公室下設工作組,工作組設在鎮征地服務所
組 長:闕敬德(兼)、顧金鑫(兼)
副組長:張錦樑、唐學誠、梅惠興
工作人員:石慧鴻、陸燕、顧凱文、蕭敏華、付磊,另由各鎮屬單位抽調8-10名有組織協調能力的同志參加我鎮磁浮的重大工程動拆遷工作。
以上成員如有變動,由其接替者自然更替。
特此通知。
二○○七年二月七日"
(幾乎梅隴鎮政府的所有官員都是"辦公室"成員,那麼就是說,這些官員都有或大或小的權力參與工程的承包與發包,其中的貓膩不得而知,真是悶聲發大財)
另據報導
"蓮花河畔景苑"項目土地梅隴鎮26號地塊編號閔字(2003)197號,土地出讓日期為2003年10月10日,項目容積率1.8,中標價格4600萬元。以這一成交價格計算,土地樓板價格不到604元/平方米。
東方早報記者 劉秀浩
6月27日,閔行樓盤"蓮花河畔景苑"一幢在建13層高樓整體倒塌後,該樓盤開發商上海梅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相關人員一直沒有現身。如果不是這次罕見事故,對於這家民營企業來說,樓市的火爆足以讓他們賺得"盆滿缽滿"。
早報記者昨天瞭解到,這個銷售累計合同均價為每平方米14297元的樓盤,其項目土地獲得於6年前,當時中標地價僅為604元/平方米,不足同期公開出讓土地的三分之一。
梅隴鎮26號地塊出讓方式為邀請中標("出讓"給了自己)
根據2003年上海有償使用地塊一覽表,早報記者查詢獲悉,"蓮花河畔景苑"項目土地梅隴鎮26號地塊編號閔字(2003)197號,土地出讓日期為 2003年10月10日,項目容積率1.8,中標價格4600萬元。以這一成交價格計算,土地樓板價格不到604元/平方米,僅佔到目前房價的4.2%。
與此同時,地塊出讓方式並非公開出讓,而是採用邀請招標方式進行。公開資料顯示,2003年3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和《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定,以滬府土用批 (2002)426號文批准徵用集體土地18879平方米(折合1.8879公頃)。徵用地塊位於閔行區梅隴鎮張慕村,即梅隴鎮26號地塊的一部分,同時,公告顯示,梅隴鎮26號地塊的出讓形式為邀請招標。
(當初這塊土地的價格僅是當時地價的三分之一,而建築材料價格和建設成本的浮動是有限的,就是說,即使在今天,該樓盤的開發成本也不過是房價的十分之一(此樓盤房價已漲到一萬五千元/平方米),這個天文數字的暴利說明什麼?即使利潤這麼巨大,還是出現了世界第八大奇蹟,錢都摟進自己腰包了嗎?我看不盡然,螳螂捕蟬,黃雀在後,上一級領導呢?還有上一級的上一級、上一級的上一級的上一級呢?用句老外的話說:這種事故原因在於,他們把錢都用去行賄了,而不是花在建築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