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包二奶"大遊行負責人林依麗28日表示,港人"包二奶"情況嚴重,她稱,一班元配夫人申訴無門,飽受壓力,引起很多家庭問題。她又指,內地及臺灣也有立法指"包二奶"為重婚罪,香港應立法懲罰"二奶"或"包二奶"者,嚴重者應判處入獄,以保障一班元配的權益。她又表示已經收集了4000多個簽名,要求立法,稍後會再舉辦多一次遊行。
有份參與這次遊行的林小姐結婚多年,育有三名子女,丈夫曾經有婚外情。她眼泛淚光指控,當時發現丈夫有婚外情,心裏十分難過,子女也不高興,嘗試透過其它方法分散注意力,例如參加公教婚姻輔導會及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的輔導班、閱讀書籍等,透過輔導會認識不少受害者,大家互相傾訴,甚至求醫吃藥,以減低精神壓力。
林小姐認為,香港"包二奶"情況嚴重,身邊不少親友也身受其害,啞忍多年,只靠向人訴苦減壓。她並指出大多數有工作能力的元配會選擇離婚,無工作能力者只好默默忍受,飽受精神的折磨。她又認為將"包二奶"刑事化,能帶起阻嚇作用,使到違反承諾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另一名飽受婚姻創傷的金小姐,結婚10年,育有兩名兒子,她指遊行十分有意義,因為"包二奶"情況嚴重,她身邊十個朋友竟有兩、三個丈夫有婚外情,影響下一代,特別是小朋友的心智發展,使到小朋友對婚姻無信心。
金小姐表示,自己也身受其害,丈夫曾經發展三段婚外情,更跟第三者發展3年,並生下一名私生子。當發現丈夫有婚外情時,相當難受,飽受精神困擾,也萌輕生的念頭,後來尋求輔導,並向友人傾訴,減輕精神折磨。她認為立例嚴懲可起阻嚇作用,凡有證據顯示丈夫有婚外情者,丈夫應受到懲罰。
另一名周女士已經離婚3年,與前夫結婚20年,前夫在內地"包二奶"近10年,看到報章呼籲才決心站出來,爭取"正室"的權益。她指香港"包二奶"情況嚴重,認為立法可讓男士想清楚才發展婚外情。
来源:香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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