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個完整的晚清:中華民國敗走臺灣,留下了1100萬平方公里土地,基本上是晚清的地域。外蒙古地區150萬平方公里土地雖然在中華民國初年,由袁世凱以自治形式給了沙俄。但1945年中華民國和蘇聯簽定《加盟條約》,規定:蘇聯必須在1950年內撤走在外蒙古境內的所有駐軍,由民國政府在外蒙古駐軍的規定。中華民國從晚清那裡接過的土地,在法律上全部、在事實上約1千萬平方公里都留給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蒙古至今還沒收回,甚至連袁世凱時期那種名義上的宗主國地位也沒得到,是中共偽人民國對蘇共長兄代母扶持竊國的投桃報李。中華民國留給"中華人民"的是一個完整的晚清。臺灣在清朝滅國前17年已屬於日本,是歷史安排中華民國抗戰勝利收復,以便敗出大陸後棲身。(順便一說:臺灣是中華民國抗戰勝利的額外獎品,故而神助金門戰役大勝中共。辛灝年說的對,中共死也不敢打臺灣,死到臨頭才可能打臺灣,打臺灣就死。)
二、一個強國家當:抗日戰爭結束後,中華民國已成為世界五強,並且是聯合國常任理事國。這是一個很好的強國家底,是國民黨執政時期有目共睹、有功可數的十四年抗日戰爭貢獻換來的。這個強國家庭先是大陸近千萬平方公里土地、五億人口給了中共,後在20世紀70年代由於美國反蘇需要,沒有給予臺灣強力的援助和保護,聯合國常任理事國也給了中共。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歷史安排中共不勞而獲的。從中共工運擋不住吳佩孚軍刀一擊,說明:中共搬不掉北洋軍閥(即使搬掉自己也沒了),歷史發展假立憲朋黨逼國民黨發動北伐革命代共移山。中共難擺脫蘇共控制,一直被蘇聯通過共產國際牢牢控制(說一不二),歷史發展安排德國納粹主義對蘇聯幾乎摧毀性的打擊,被迫解散共產國際爭取美英支持,從而給中共政治鬆綁,使蘇聯事實上只做成了中共的奶媽,而沒能成為太陽。中共打日本經不起任何一次會戰(比如徐州會戰)的搏擊,故而歷史安排國民黨和國民政府在正面抗日,使其得以借敵後抗戰名義(假抗日,真佔地)、時機(保存實力,坐山觀虎鬥)、搗亂(例如皖南事變,打國民黨"頑固派"〈實乃正面抗日的國民政府軍〉遭反擊吃虧而栽贓),不戰而坐大並成為鐵板邪教國寨。
三、一件共和外衣:中共在蘇共控制下長久披著蘇維埃共和制的外衣,這是一件洋皮,如果一直穿著,那就是一個東亞的小蘇聯,不能成就今天這般為所欲為的大器。所以歷史安排了中共在抗日戰爭中借國民黨抗戰中出現的軍事失敗和國民共和必有的腐敗,以"成立民主的聯合政府"的倡導,騙取人民代表的美名,繼而將中華民國憲法中的"人民"皮衣披到自己身上,建立邪教國寨之後,"名正言順"地組建了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而人們不覺其偽只以為還不夠好。
中國歷史古代就有"國人"、"黎民"、"庶民"、"遊民"、"流民"、"小民"、"臣民"、"平民"等稱謂。所以在"興民權"、"倡共和"的晚清,"國民"新詞只是中華名詞新組合。故而1905年8月的《同盟會成立宣言》中,孫中山即說:"故前代為英雄革命,今日為國民革命。"三年後清朝《欽定憲法大綱》--中國第一部憲法--確立君主立憲制政體,全文共23條,由"君上大權"和"臣民權利義務"兩部分組成,"國民"和"人民"兩詞都還沒有進入政府的話語體系。正式被政府採用,是從《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第一條 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組織之。第二條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開始。《臨時約法》之"主權在民"規定,是中國"民權"取代"君權"和國民革命所建共和國平民性質的法律確定的開始;關於"人民"共有三章13條21個用詞,前所未有。《臨時約法》兩千字,"國民"一詞僅僅在《第一章·總綱·第二條》用過一次,實際上是全國人民--"中華(國)全體人民"--的簡稱,無"公民"含義。國民黨的政治企望是全民黨,故而在1947年憲法中"國民"一詞增用到53次("人民"用詞33次)。中華民國即國民共和國,也就是人民共和國。其政府和民間(中共邪教除外)話語裡,"國民"和"人民"是同義詞,國民指"和為貴"的"人民全體",人民則指"國民局部"的"個人合眾",即孫中山常說的"民眾"。
中共扔了"國民共和"的中華傳統(它憎惡這裡蘊含的"和為貴"),扒了中華民國的"人民共和國"表皮,與邪教敵我鬥爭的肉共生長,替換了明顯從屬蘇共的"蘇維埃共和國"。但今日中共國寨憲法的"公民"稱謂仍顯其墨跡。
四、五億人民家底:中華民國最要緊的是給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五億中華人口,以及象徵五億國民共和之家的政治協商會議(簡稱"政協"),即由國民黨、共產黨、民主同盟(包括青年黨、國家社會黨、農工民主黨、中華職業教育社、鄉村建設協會、無黨派人士等)三大政治集團舉行談判協商和平建國的政治會議。是中華民國抗戰時期開始籌備,並在1946年正式召開的各界精英會議:國民黨代表城市工商階層和農村地主鄉紳,共產黨"代表"牢牢控制在手掌心的工農大眾,民主同盟代表城市文化教育階層。這個會議在中華民國,有些類似(當然不是)英國上院或美國參議院(中華民國的國民大會則有望在憲政之後,跟隨政治協商會議參議院化而眾議院化,形成家人社會·國民共和的兩院制新國會)。中華民國確有過將政治協商會議當作共和國大家庭元老會的努力,卻弄巧成拙。
歷史安排顯然讓政治協商會議和民主同盟(簡稱"民盟")幫助中共扒國民共和國的皮。政治協商會議並不在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規定裡,其政治構想來源於中共紅軍匪幫(簡稱"紅匪"或"共匪")流竄途中發表的"八一宣言"中,關於聯合一切力量抗日"談判共同成立國防政府"的統戰謀略(妖術),繼承了中華文化講道理傳統的蔣介石受這個思路的影響(實際上是被中共紅魔操控),召開了具有"政治協商"性質的1937年七月的廬山談話會。抗戰後期,針對國民黨實行憲政的決定,共產黨搗亂攪和提出"國共談判,組織聯合政府"。抗戰剛剛勝利,國民黨訓政的國民政府正式與共產黨談判,籌劃有民盟參加的"政治協商會議"。民盟卻自創立始起,即與中共結盟,理智不清地依照公民憲政的西方思維認定國民黨訓政就是一黨專政,不單方面與國民黨成立條約。
抗戰後民盟和政協像中了邪。民盟默許共產黨玩"停戰·內戰"的顯而易見的手段,卻對允許它罵的國民黨吆五喝六(直到破壞憲政而被解散)。政協為中共贏得了參加內戰的理由,即"國民黨撕毀政協決議,進攻解放區",更為中共備戰(練兵、生產、土改)提供了寶貴的時間。政協期間國民政府大量整編復員部隊,減弱了戰鬥力;政府按照停戰令按兵不動而白白丟掉東北。國民政府在整個政協表現特別弱智:例如,中共一再要求在重慶,南京等國民政府統治區的城市辦理報紙,建立電臺來宣傳,但國民政府從來沒有考慮在延安辦理報紙宣傳以爭取民心。政協統戰對於中共而言就是妖言惑眾,給它欲聯合作惡的對象說任何好聽的,卻從來說了不算。中共很喜歡政協之名,用它騙人得心應手,所以中共將1946年民國在重慶召開的政治協商會議1949年搬到北京再開一次,以會議的《共同綱領》為臨時憲法,騙取人民協商和平建國的美名。宣佈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之後,人民政協成為"人民"共和國的黑匣子:鬥爭、獨裁經它協商出來。
五億中華人口成為中共政治人質和黨文化洗腦的對象,中共以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包裝它的共產邪惡主義和社會敵對主義,卻讓全民替它揹負惡名。工人為鐵飯碗的小穩定,貧農為分得地主土地的小便宜,讀書人為畢業包分配和上班打樸克、看報紙,曾經真的認為自己就是國家主人。就這樣中共馬列邪教今天有了世界上最多的教徒,15億人口市場成為它經濟行淫的資源,10億以上可動員和擴變為軍人的人質,成為它以戰爭要挾世界屈從它的邪惡的本錢。
李鬼借用李逵威名,只是抹黑自己面容。共產黨盜用國民黨的政績,則硬扒拉下中華民國的國民共和、人民抗戰、政協建國的外皮,包裹自己強盜佔山、土匪賣國、人民鬥敵的真實形象,並拷貝自己的流氓形象通過教科書、影視劇、報紙書刊跟國民黨國民政府訓政狸貓換太子。中共通過盜用民國憲法之"人民"名詞和政協會議形式,披上了中華人民共和的皮囊,這裡惟獨共和有皮是真實的(集體領導心軟時才個人獨裁)。中華共和"和為貴",人民·政協"和為斗"。所謂"中華人民共和國",實乃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為皮囊的盜匪山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