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05-28 21:22:00作者:求實
以下這條快訊:鄧玉嬌的強制措施變更為監視居住
欣屏 荊楚網 2009年05月26日
5月26日晚,記者從有關部門瞭解到,經公安機關審查,決定依法對"女服務員刺死鎮招商官員"的犯罪嫌疑人鄧玉嬌的強制措施變更為監視居住。
據瞭解,受鄧玉嬌親屬委託,鄧玉嬌代理律師汪少鵬、劉鋼於5月25日向巴東縣公安局提出對鄧玉嬌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公安機關經審查認為,鑒於鄧玉嬌具有自動投案情節,對其採取變更強制措施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公安機關決定對鄧玉嬌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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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玉嬌已回家?"未獲證實。"監視居住"在現實中也有不在家裡執行的很多例子。
"鄧玉嬌是不是已回家?"正確的答案是,她應該果真已回到自己家裡,而不是被幽禁在其他地方。目前誰能證實她已回到家裡?否則就是假消息。
無論如何,處理此類案子應該公正務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