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05-27 05:17:39作者:
湖南省平江縣建設局副局長李豐國,駕駛套牌車追尾一輛摩托車,導致摩托車上兩人死亡。案發後,李豐國離開現場近8小時後到交警大隊投案。昨日,平江縣交警大隊認定,李豐國對事故負主責,但並未逃逸。
副局長事發後8小時自首
26日,在簽訂了刑事調解書後,平江縣交警大隊做出了事故認定書。
根據認定書描述,本月21日凌晨1時許,李豐國駕駛一輛套牌的現代車,追尾周建懷駕駛的摩托車,車上載有一人。追尾致2人死亡。
平江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徐麒麟介紹,凌晨2時左右他趕到現場,肇事司機李豐國並不在現場。
據事故股股長蘇建龍介紹,當日9時許,李豐國到交警大隊投案,但已無法進行酒精測試,無法判定其當時是否酒後駕車。
雖然李豐國案發後不在事故現場,徐麒麟認為,案發後李豐國找朋友到現場處理,不存在逃避打擊的情況,故不是逃逸。
死者家屬稱被迫刑事調解
26日,有死者家屬表示,警方在案發後要求家屬不追求李豐國刑事責任,並稱只有同意刑事調解才會下達責任認定書。
根據責任認定書,李豐國承擔主責。而死者周建懷違反輕便摩托車不許載人的規定,且駕車時未戴安全帽,承擔次責。
死者家屬稱,發生事故後,交警主導私了,在未出責任認定書的情況下,要求死者家屬簽字,關於刑事調解書,要求家屬不追究司機刑責,還請求寬大處理。調解書均是交警事先寫好的。
處理此案的交警蘇建龍稱,李豐國賠償金額高達65萬,根據湖南省的有關規定,可刑事調解。徐麒麟稱,刑事調解是家屬主動提出的,交警草擬調解書是因為死者家屬不知怎麼寫。
為逃違章使用套牌
據瞭解,李豐國駕駛的北京現代車案發時掛牌湘A67276。交警部門事後調查發現,該車屬於套牌,原車牌為湘F52822。
26日11時許,家屬同意簽署刑事調解書後,李豐國分別賠償給兩位死者的家屬35萬元和30萬元現金。
昨日,徐麒麟稱平江縣紀委部門尚未介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