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05-27 02:13:00作者:
據巴東官方網站消息,鄧玉嬌已於5月26日被釋放回家。
報導說,受鄧玉嬌親屬委託,鄧玉嬌代理律師汪少鵬、劉鋼於5月25日向巴東縣公安局提出對鄧玉嬌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
公安機關經審查認為,鑒於鄧玉嬌具有自動投案情節,對其採取變更強制措施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公安機關決定對鄧玉嬌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
據巴東官方網站消息,鄧玉嬌已於5月26日被釋放回家。
報導說,受鄧玉嬌親屬委託,鄧玉嬌代理律師汪少鵬、劉鋼於5月25日向巴東縣公安局提出對鄧玉嬌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
公安機關經審查認為,鑒於鄧玉嬌具有自動投案情節,對其採取變更強制措施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公安機關決定對鄧玉嬌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