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該案對中共的打擊。如今中共的統治可以說是千瘡百孔、江河日下,在風雨飄搖中的中共破船隨時都有傾覆沉沒的可能,在即將滅亡的敏感時期那真是風聲鶴唳,惶惶不可終日。而中共舊的體制之腐朽,之反動,完全失去了自救、革新的可能,所以壓制、掩蓋等慣常手法仍然是中共依賴的法寶。一旦爆出於中共不利的、丟臉的、挨罵的所謂負面消息,就會"雷到"中共緊張的神經。問題不在於案情本身的大小,而在於它的社會影響。連堂堂公安部、中宣部都要插手干預這麼一個鄉鎮"招商局長"的律案,太誇張了吧?可見此案之"影響"巨大。
其次,該案對所有被侵犯百姓的啟悟。在共產極權制度下,弱勢者的生存狀態與生活壓力是外界難以想像的。為了生存,他們向當權者出賣勞動,出賣肉體,同時出賣著尊嚴。當強權者提出非份要求時,他們不能有絲毫怠慢;當他們被非法侵犯欲拿起法律武器抗爭時,就會痛苦的發現法律早就和強權暗中結盟!無數悲劇驗證著一個現實:中國是中共的天下,中國的所謂司法其實是中共的"私法"!
或者被狗官強姦,或者結束了狗官的性命,沒有第三條路可走,這就是此案給中國所有遭受凌辱的弱勢者的啟悟。也許死去的鄧貴大覺的自己很冤,但千千萬萬個活著的鄧貴大應該明白:誰把你們帶上了絕路?是危險的中共!
第三,給中共媒體以及全部看客的震撼。中共的媒體也要具體的人去做,媒體是個與良心有關的工作,就算是委身中共當"喉舌",最起碼也要做到自圓其說,以理服人吧。然而不爭氣的中共官員多年陰、陽兩方面的表現令媒體的工作人員處境尷尬,倍感壓抑。如果本案中鄧玉嬌面對強暴選擇了屈從,對中國記者或看客來說已無多少新聞價值,因為太多的以大欺小、恃強凌弱事件早已麻木了大家的同情心,甚至生厭:你不會反抗啊!拿起法律武器云云......儘管誰都明白法律是誰的"武器"。
此案一出,大家的眼睛為之一亮,畢竟心中殘存著正義必勝的不滅希望,只要不是社會的渣滓(如鄧貴大一類的官員),一般都有著追求社會公正的基本需求。而且這樣的社會階層,其規模遠遠大於人渣階層。在一個弱女子率真自衛的感召下,在"巴東烈女"英雄的感染下,包括中共喉舌媒體在內的看客們也為之一振--誰說女子不如男,玉嬌一怒斬淫官!在一般人看來一個沒有多少文化,沒有背景,沒有權、錢,沒有任何抗爭實力的弱小女子都可以瞬間手刃橫行鄉里的狗官,那還有什麼不可以的?
鄧玉嬌一案幾乎可以成為一個標誌:它為中國所有善良、正義人士找回了久違的自信,同時令中共邪惡政權更加膽寒。從此,中國人的抗暴鬥爭進入了一個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