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是畜生」!這是鄧玉嬌在被警方帶走時留給媽媽的最後一句話。
5月22號,中國《南方都市報》報導:「她(鄧玉嬌)明確地告訴我,她受到了性侵犯,她的胸罩和內衣就是載體。」這是代理律師夏霖在會見完鄧玉嬌後與記者的談話。5月21號下午,律師兩度進入看守所與鄧玉嬌會談。兩名律師出來後,大叫「喪盡天良、滅絕人性」,然後掩面哭泣,情緒失控,律師向媒體表示「她向我提供了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況,這些證據足可以認定強姦罪行」。
5月23號媒體報導,距案發12 天後,在鄧玉嬌的兩位元元代理律師的要求下,22日中午,在事發賓館,巴東縣檢察院副檢察長田平、巴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等有關部門人員作為見證,警方提取了鄧玉嬌案的有關物證。但律師遺憾的告訴媒體記者,除了胸罩,其餘四件衣物已經在5月21號晚上被鄧母清洗,關鍵證據可能滅失。
案發當天重要的證據內衣褲被警方棄置一邊,留在鄧母那裡10多天;而警方積極向鄧母拿取鄧玉嬌平時服用的失眠藥物,似乎想證明鄧玉嬌患有精神疾病,警方的動作被分析人士認為:是不是通過鄧玉嬌的精神失常來否定以後她可能揭出的那個強姦者,進而,使這個惡棍得到保護?
分析人士時寒冰認為,被鄧玉嬌稱為畜生的,除了鄧貴大、黃德智兩人之外,必定另有其人。
「鄧玉嬌案背後藏著多少秘密?」這是目前中國廣大網民心裏的疑問。
江蘇民眾 張佔帆:「「這種事情在我們這邊發生過多次。以往這些無辜的少女採取自殺、跳樓等方式進行反抗。但這個人(鄧玉嬌)被強暴時,她用刀把他殺死了。中國政府說她故意殺人。我只用兩個字來形容:醜陋!政府醜陋啊!沒有辦法,黑暗!我相信鄧玉嬌肯定是無辜的。」
巴東警方5月18日修改案情通告,將「特殊服務」改為要求「異性洗浴服務」,將「按倒」改為「推坐」,將鄧玉嬌拒絕提供特殊服務改為「雙方發生口角」,將鄧貴大等人到夢幻城娛樂休閒改為「陪他人消費」,將鄧玉嬌打電話向警方自首改為「自首是否成立,尚待法院依法認定」,等等。
更為蹊蹺的是:湖北省巴東縣政府新聞辦5月23號發出關於「鄧玉嬌案」的最新情況通報,通報中,除否認鄧玉嬌被強姦的事實之外還代替鄧玉嬌母親張樹梅發表聲明說:已經與律師解除委託關係。
在網際網路上針對鄧玉嬌案的民意調查中,有92%的受調者傾向於鄧玉嬌無罪;而認為鄧玉嬌有罪或認為鄧玉嬌行為要進一步調查的網民只佔8%。許多法學專家與資深律師根據警方的案情通告,也提出分析認為:鄧玉嬌刺死鄧貴大明顯是正當防衛。但是,日前,鄧玉嬌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並以鄧玉嬌「涉嫌故意殺人」將他立案偵察。
北京律師李和平:「我們認為鄧玉嬌完全是一種正當防衛行為,他不構成犯罪,因為刑法上規定非常清楚,對於正在施行的犯罪行為,這種犯罪包括殺人、搶劫、強姦,這種正在進行的,被害人有權實施正當防衛,這種防衛是一種無限制的防衛,可以制止侵害人侵害自己的權力,鄧玉嬌在這種情況下,在三個男子對他進行輪姦情況下,她實施的這種防衛,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正當防衛行為,應該依法宣布無罪。」
一邊是擁有政治權力、性權力、金錢權力等強權的官僚,一邊是被侮辱、被壓迫、被剝削的底層民眾,這種二元對立的情況因為「鄧玉嬌案」成為鮮明的圖像,留在人們的心中。有評論認為,鄧玉嬌案再次喚起人們對一些官員貪污腐化、欺壓底層民眾的集體記憶。此前,媒體剛曝出貴州習水官員嫖宿幼女案,以及四川宜賓國稅局長嫖娼案等等,這些事件,已令一些基層官員在民眾中的形象,差不多等同於醜陋的化身。
前《百姓》雜誌主編黃良天:「應該說大部分的官員已經習以為常了這種惡行,在他們眼裡好像那個女孩子都是挺...都應該為他們服務,他們可以為所欲為,包括他們對上訪民眾,對歌廳裡頭的這些女服務人員,都是這樣。從情感上,我想大部分人應該是站在鄧小姐一邊,她有權選擇反抗,她有權選擇這麼一種方式來捍衛自己的人格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