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律師很勇敢的在事後在他們的博客記述了他們被扣查和毆打的情況。北京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李春富律師與北京億嘉律師事務所張凱律師他們於昨天下午二時許在重慶江津區一名在勞教所離奇死亡的法輪功學員江錫清的家中,與死者的兩名兒子江宏、江平談及他們父親的醫檢報告。據報,66歲的江錫清於今年1月28日(年初三)於西山坪勞教所突然死亡。在他們談了約個兩小時後,突然來了四名公安對兩名律師進行盤問,要求他們出示身份證,李律師出示了律師證,而張律師出示了護照,公安以張律師護照上沒有身份證號為由,不讓律師離開。儘管兩名律師已盡力向他們解釋張律師的身份證挂失了,但公安不予理會。
於同日下午七時左右,突然又來了二十多名公安人員把兩名律師強行拷走,押他們往當地派出所。李律師在派出所裡被帶到一房間,被強行拷在一水泥墩子上,手銬的齒輪陷入他的手腕流血,一名公安及一名協管員打了李律師幾記耳光,對他做了兩份詢問筆錄,並檢查他的行李箱及計算機。張律師被踢進一個屋子裡,被強行脫掉鞋子和褲帶,又把他推進一個鐵籠子,被手銬吊起來盤問半小時,然後檢查他的計算機,做了三份詢問筆錄,公安並威嚇張律師,不許他和李律師做江錫清家屬的律師。事後,張律師發現兩手紅腫,多處拷傷,四指麻木。兩名律師直到凌晨12時40分才被允許離開派出所,然後到醫院驗傷。兩名律師都表示對事件感到恐懼、無奈與恥辱。
去年修訂的《律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以及第三十七條明確說明:"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重慶公安公然漠視法律,對律師進行嚴刑拷問與威脅,本會強烈要求政府嚴格執行相關法律規定,嚴懲違法的公安人員。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2009年5月14日
參考資料:
李春富律師博客:
律師在江津被毆被拷紀實 --李春富律師
http://lcf10345.blog.sohu.com/116337828.html
張凱律師博客:
維權律師的危險處境 / 張凱律師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6e59110100cxfv.html
北京律師黎雄兵、李方平、董前勇、蘭志學提請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緊急關注張凱李春富律師在執業活動中遭遇非法拘禁和暴力毆打事件的會員呼籲
http://canyu.org/n6843c6.aspx
關注內地維權律師遭受暴力及無理對待
http://www.chrlcg-hk.org/?p=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