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05-09 02:29:55作者:陸真
京都有一個人,把金銀和繒錦,裝滿了兩個箱子,一起托付給他朋友。
幾年以後,他死了。他的朋友把這些貴重的東西,送還給那人的兒子。
但是,那人的兒子說:"我父親在世時,平日沒有一句話提到這件事。再者,這事也沒有證券、契約可以檢驗。大概是您老人家弄錯了,所以這些寶貴的財物,我不能要。"
朋友說:"這些東西,是我親自從你父親手裡接過來的,我還要什麼證券?再者,你的父親生前東奔西走,沒有機會跟你說,也是正常的。"
就這樣,兩個人互相推讓,誰也不要那兩箱貴重的財物。沒有辦法,那位朋友便拿著那兩箱財物,去京城報官。
當時包拯任京城長官,經手接辦此案。最初,他很震驚:多年來,包公接手的案件,多是達官貴人們,互相爭奪財物所引起的糾紛;現在,卻是互相推脫貴重財物而引起的糾紛。都是糾紛,但是性質,卻有天壤之別。包公很受感動的驗究了其中的實情,把財物斷給了死者的兒子。
包公退堂後,開懷暢飲,並向家人講述了這件感人的公案。
正是:
至論每求編簡裡,
義士多在百姓中。
漠視黃金喚阿堵,
高風亮節最從容!
(事據宋代李元綱《厚德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