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04-19 22:16:04作者:
浙江臨海警方去年搗毀一賣淫窩點時,兩個官員牽涉其中,涉嫌嫖宿幼女罪.
4月10日,臨海市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市人大代表王宗興一案,沒有判決.此前,臨海市氣象局原副局長池全勝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
2個受害女生,分別來自市區的兩所中學,都讀初一
,案發時均未滿14週歲.
受害女生曾下跪求饒
池全勝, 1968年出生,臨海人,大專文化,黨員,系臨海市氣象局原副局長,原臨海市氣象局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副組長.
去年10月26日,初三女生徐某等人通過社會人員張某,打電話聯繫池全勝,稱有處女,問他要不要.池全勝表示願意,並在電話中談妥了價格.
當天上午,池全勝在臨海市申海商務酒店開了一個房間11.時許,在徐某等人的威脅下,一個初一女生被帶進房間.
進房後,這個初一女生跪在地上,說自己是某校的學生,不滿14週歲,哀求池全勝放過她.池全勝就讓她離開了.
這個初一女生下樓後,被徐某等人發現,立即將她拉到通道上,進行威脅,還答應事後給她買一部新手機.
隨後,這個初一女生再次走進房間.事後,池全勝支付3500元錢.徐某等人給這個初一女生買了一部800元左右的手機,其餘的錢被她們分掉.
還有個人大代表
53歲的王宗興,臨海人,臺州某鋼構公司的項目經理,原臨海市第十四屆人大代表.
檢察機關指控, 2008年8月,王宗興經人介紹與徐某認識並嫖宿.此後,王宗興多次要求徐某介紹同學供其嫖宿. 2008年11月8日下午,經徐某等人介紹,王宗興將一初一女生帶到某賓館嫖宿,後付給人民幣300元.徐某等人落網後,王宗興聞風逃跑,今年1月13 日,王宗興被警方抓獲.
拉皮條的全是初三女生
去年11月26日,臨海警方搗毀一賣淫窩點,抓獲徐某等5個初三女生.
她們有組織,有分工,有的負責聯繫嫖客,有的負責收錢,有的負責尋找誘騙對象,引誘,脅迫低年級女生與社會成年男子發生性關係,從中獲利.
去年8月,徐某在網上認識了一個網名為"一臉蒼白"的男子,對方問她身邊有沒有處女,並出價2500元.徐某說,自己就是處女.隨後,徐某和"一臉蒼白"發生了性行為.但事後"一臉蒼白"說徐某不是處女,只給了800元錢.
徐某將這800元用於買手機,衣服等,很快花光.她認為找到一個賺錢的門逕,產生了誘騙低年級女生"賣處"的念頭.
徐某把這個想法與平日要好的同學商量,她們把目標鎖定在那些貪玩又喜歡花錢的低年級女生身上.一旦有人抗拒,則採取威脅,毆打等方式,逼其就範.她們一般採取網上叫賣,在歌廳,咖啡廳等場所主動搭訕等方式尋找嫖客,同時也通過認識的社會人員介紹嫖客.
徐某等涉嫌介紹賣淫罪的女生均未滿16週歲,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介紹賣淫罪系一般犯罪主體,必須年滿16週歲才能追究刑事責任,因此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
4月10日,臨海市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市人大代表王宗興一案,沒有判決.此前,臨海市氣象局原副局長池全勝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
2個受害女生,分別來自市區的兩所中學,都讀初一
,案發時均未滿14週歲.
受害女生曾下跪求饒
池全勝, 1968年出生,臨海人,大專文化,黨員,系臨海市氣象局原副局長,原臨海市氣象局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副組長.
去年10月26日,初三女生徐某等人通過社會人員張某,打電話聯繫池全勝,稱有處女,問他要不要.池全勝表示願意,並在電話中談妥了價格.
當天上午,池全勝在臨海市申海商務酒店開了一個房間11.時許,在徐某等人的威脅下,一個初一女生被帶進房間.
進房後,這個初一女生跪在地上,說自己是某校的學生,不滿14週歲,哀求池全勝放過她.池全勝就讓她離開了.
這個初一女生下樓後,被徐某等人發現,立即將她拉到通道上,進行威脅,還答應事後給她買一部新手機.
隨後,這個初一女生再次走進房間.事後,池全勝支付3500元錢.徐某等人給這個初一女生買了一部800元左右的手機,其餘的錢被她們分掉.
還有個人大代表
53歲的王宗興,臨海人,臺州某鋼構公司的項目經理,原臨海市第十四屆人大代表.
檢察機關指控, 2008年8月,王宗興經人介紹與徐某認識並嫖宿.此後,王宗興多次要求徐某介紹同學供其嫖宿. 2008年11月8日下午,經徐某等人介紹,王宗興將一初一女生帶到某賓館嫖宿,後付給人民幣300元.徐某等人落網後,王宗興聞風逃跑,今年1月13 日,王宗興被警方抓獲.
拉皮條的全是初三女生
去年11月26日,臨海警方搗毀一賣淫窩點,抓獲徐某等5個初三女生.
她們有組織,有分工,有的負責聯繫嫖客,有的負責收錢,有的負責尋找誘騙對象,引誘,脅迫低年級女生與社會成年男子發生性關係,從中獲利.
去年8月,徐某在網上認識了一個網名為"一臉蒼白"的男子,對方問她身邊有沒有處女,並出價2500元.徐某說,自己就是處女.隨後,徐某和"一臉蒼白"發生了性行為.但事後"一臉蒼白"說徐某不是處女,只給了800元錢.
徐某將這800元用於買手機,衣服等,很快花光.她認為找到一個賺錢的門逕,產生了誘騙低年級女生"賣處"的念頭.
徐某把這個想法與平日要好的同學商量,她們把目標鎖定在那些貪玩又喜歡花錢的低年級女生身上.一旦有人抗拒,則採取威脅,毆打等方式,逼其就範.她們一般採取網上叫賣,在歌廳,咖啡廳等場所主動搭訕等方式尋找嫖客,同時也通過認識的社會人員介紹嫖客.
徐某等涉嫌介紹賣淫罪的女生均未滿16週歲,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介紹賣淫罪系一般犯罪主體,必須年滿16週歲才能追究刑事責任,因此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