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下達了(2008)蘇民監字第200號民事裁定書,據此,武進區信訪局顧華忠丶朱國忠(音)等人,對王玉妹等上訪者進行了「殘酷鎮壓」。
在2008年 10月12日,她與同單位被辭退的職工一同向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訴,在13日到北京,下午一時在最高人民法院門口,等待接待,後被武進區信訪局顧華忠發覺,將他們押回常州,被關在旅店11天,期間受到慘無人道的人身折磨。
王玉妹依法上訪,卻受到如此待遇,令她心裏非常不平,於是在2009年1月30日又到北京上訪,希望上級能有一個公正的裁定。她於2月1日到國家信訪局, 2月4日12時,顧華忠等人開來一輛麵包車,車號:蘇D01027,四個大漢將她套上頭套,綁架上車。
據她描述:顧華忠把我從北京押到永吉門飯店住了一晚,後來科長朱國忠把我們幾人帶回來,出站以後就把我們帶上汽車,銬上手銬帶到旅舘裡關了好幾天,我們一共5個人都受到同樣的待遇。監獄裡面還有吃,而我在旅館的時候,我37天沒大便,你說吃多少東西?那比監獄還要黑。
「我被強迫一天站二十幾個小時,從早晨6點站到凌晨2點,我站不動就靠在牆面上,他就打我,我有的時候受不了就用頭撞牆壁,撞了以後他還要打我,還要把我的頭往牆壁上撞,拉著我的頭髮,二十幾小時,只要身體往牆上靠一靠,就被打,他用腳踢我屁股,小腿,上半身不踢,還朝我頭上打,嘴巴,頭上都打,被打到青一塊紫一塊。我回到家後, 丈夫丶兒子看了驚呆了,已被折磨得不像人了,體重降了20斤。回來後成天胃痛丶頭痛丶臥床不起,精神極度緊張,我過去身體好的不得了,現在身體不好一直在看病。醫藥費已花去5000餘元。」
對於上述描述,她表示自己所言句句屬實,有病例可查。
對於她所受到的待遇,她表示等身體好後還要繼續上訪,她要為自己討回公道。她說:「我現在身體不太好,等好了以後我還要到北京去的,現在我的胃不好,我膽囊也不好。」
針對王玉妹的說法,記者打電話詢問武進區信訪局顧華忠,他告知要找江蘇省委會宣傳部,記者去電話,宣傳部接電話的先生告知找新聞處,新聞處接到記者電話,待記者表明身份後,即挂斷電話,再次撥打,沒有人接聽。記者再次打顧華忠電話,他以「無可奉告」拒絕回答任何問題。
事件原委
王玉妹家原有三畝多的田,後被政府徵用,房子也被拆掉,蓋武進市政府行政中心、行政大樓。房子遭拆遷後沒有補助一毛錢。1998年政府叫生產隊的人去行政大樓做清潔工,原本57丶58歲都可以進去,2002年就定了一個55歲要退休的命令,哪一個生產隊的人退下來,就由該生產隊的人員遞補。後來又規定50歲要退休。
她於42歲進去,干了3年,45歲就叫其退下,當時一共有30多人全部被辭退,辭退的人中有20幾丶30幾歲的,都未達規定的50歲退休的年齡,由於單位沒有一個合理的說法,王玉妹等人於2005年4月1日開始上訪,一開始她到武進市信訪辦以及勞動仲裁上訪,後因事件沒有獲得解決,開始一級一級上訪,後來有20個人打官司,有一些人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