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強姦民意",我們詞典的闡釋是:"指統治者把自己的意見強加於人民,硬說成是人民的意見"。說統治者把自己的意願與想法強加於民眾,謂之強姦民意,當然是有一定道理的。但用什麼方法強姦民意,則是大有"學問"的。大體說來,掩蓋真相、原子切割、混淆是非、自我聖化、威逼利誘,都是強姦民意的常用手段。
真相是強姦民意者最害怕的,比如延安整風運動、土改殺大批的人、右派的整肅、三年大人禍餓死幾千萬人、文革死難者人數、八九死難者等,都是官方至今不能披露的真相。因為掩蓋這些真相,是實現統治集團利益最大化的主要策略,一旦民眾知道真相,就不會被他們"偉光正"的自我聖化所欺瞞,會為爭取自己權益而不懈努力。可以這樣說,掩蓋真相,人為製造信息不對稱,是強姦民意的第一法寶。遮蔽了真相,也就掩蓋了利益,人民才不易團結起來而便於忽悠。
掩蓋真相,控制傳播,自我聖化
從原發真相的被遮掩,到真相傳播過程中的原子切割,則是強姦民意的第二步。拿結石寶寶和地震中校舍倒塌的死難學生家長的維權來說,官方對參與者嚴加封鎖與監管,阻止相同利益的維權者群體聚集、互通信息,使他們處於各自為戰的馬鈴薯狀態,不能有效地整合力量,陰礙民意訴求渠道,從而完成對民意的包圍與切割,最終使民眾利益受損而不了了之。至於是否已經埋下將來民變的火種,他們則根本不予考慮,只求眼前清淨。
倘使原子切割還不能達到阻礙民意的效果,則利用混淆是非的方式來顛倒民意,把那些民意訴求說成是"一小撮不明真相的群眾"的搗亂。群眾倘若真是不明真相,其過錯在於官方的強力掩蓋,而不在於民眾自己,所以用"不明真相的群眾"來栽贓維權者,是一種惡人先告狀,是依靠自己所擁有的強力傳播資源來顛倒黑白。在隴南和翁安事件中,都是官方傳媒如新華社利用他們的壟斷優勢來發布早已經選擇過的消息,卻給民眾一種開明的假相,最終使民眾真假莫辨,從而達到官方逃避責任而金蟬脫殼的目的。
如果說自我聖化如"偉光正"在傳統傳媒中尚有一定市場,因為傳統傳媒的完全單一化可以極大地實現其自我聖化的效果。如果在電視、電臺、報紙上都是各級領導的視察、講話等方面的自我聖化,那麼因為自我聖化的肉麻與笨拙,在網際網路上已逐漸被人而拋棄。官方一看在網際網路上自我聖化、赤裸裸的肉麻吹捧不能達致民眾認同的目的,於是就將傳統傳媒普遍使用的混淆是非、顛倒黑白,運用到了傳統傳媒所不曾有過的地步。那麼混淆真相卻在網路是使用得最多的路數,網上盛傳的五毛黨就是一幫在網路上混淆真相者的總稱,他們採取一系列手段,來替官方辯護,以期主導輿論,以便在網上形成於傳統傳媒中盛行的主子的旋律--"主旋律",從而掌控民意訴求,進而強姦民意。
五毛黨在網路上混淆真相
國內被官方控制的傳媒不報導,如果其中有民眾接受外媒採訪,則有可能被貫以串通境外反華勢力的帽子,使這樣的維權行為處於一種道德上的不義。事實上你接受境外媒體之採訪只是公布自己所看到的事實,維權自己的權益,連批評最高當局都說不上,何來反華?何況政府永遠不等於中國。這種方式就是典型的威逼。威逼不成,就採取切割式的利誘。如結石寶寶一案中不少人想起訴相關企業,他們就放出話來,說有百分之九十的家長已經接受他們單方面擬定的賠款,從而讓那些想實現自己正當利益的人放棄訴訟,以便達到幫助企業化解賠償壓力,從而與企業形成更為緊密的官商勾結。
我曾經寫過《真相是三鹿事件的命門》、《官民對真相的爭奪》等文章來說明真相之獲得,對於整個社會特別是民眾維護自身利益的重要性。但要逐漸得到真相,必須放開報禁,允許諸種傳媒競爭,堅決維護言論自由,才能切實做到。最近躲貓貓事件中,雲南省委宣傳部想通過主導輿論的方式來最終將此一事件馬虎掉,結果是越調查越黑,最終只有承認李明蕎被獄霸打死了事。雖然這也許遠非真正的真相(因為難以排除獄警指使虐待致死的因素),但總比用"躲貓貓"這種一看就弱智無比的搪塞之詞更令人容易接受。想全方位的強姦民意,從而達致所謂的和諧,在信息越來越發達的今天,有很大的困難。希望官方尊重民眾尋眾真相、正當維權之努力,不要利用不明真相、掩蓋真相來強姦民意,這只會徒增社會群體間的互不信任,造成不必要的社會動盪。
2009年3月2日晚22:50分草就於成都
(原載《動向》2009年3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