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03-06 22:13:00作者:張清揚
北京市檢察院檢察長慕平
北京消息: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院長、全國人大代表慕平兩會期間對記者表示,目前尚未發現央視大火中有瀆職問題。但是慕平也承認目前案件還在公安機關偵查程序中,檢察機關並沒有過多介入案件。
據此前媒體的報導,負責現場燃放煙花的三湘煙花製造公司具備燃放A級禮花的資質,但燃放活動並未得到北京市相關部門的審核和批准,屬於違法燃放行為。2月11日,因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中央電視臺副總工程師兼新臺址建設工程辦公室主任徐威、現場的3名工作人員和燃放煙花的8名煙花公司工作人員被警方刑事拘留。此後,又有5名相關人員被控制,包括運輸煙花爆竹的司機、為躲避警方檢查而穿小路的帶路人,以及幫助聯繫現場燃放公司的中間人。
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曾表示,最高檢瀆職侵權檢察廳正密切關注央視新址火災事故,北京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已經介入事故調查。慕平表示,目前事故還主要由公安機關參與,檢方沒有採取更深入的措施。
對於北京市檢察院的這番表態,網路輿論強烈質疑,既然沒有發現瀆職,公安機關立案抓人依據何在?既然檢察院並非案件主辦單位,何以匆匆忙忙出面否定公安機關此前的表態?還有,那麼嚴重的火災,沒有瀆職難道是無緣無故發生的?聯繫到央視非凡的公關能力和社會影響力,社會輿論不能不懷疑檢察院出面表態是為央視"了難",為此,民間輿論不能不對此案嚴重、密切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