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信指出,20年前的6月,在中國首都北京,中國軍隊大規模使用對敵作戰武器,對和平居民進行屠殺。公開信要求人大這一國家最高權力機關重新查處前國家軍委主席鄧小平和前國務院總理李鵬濫用國家暴力,屠殺和平市民的事實和責任。
公開信的作者指出,根據他們親歷和觀察到的事實,1989年6月3日軍隊屠殺和平學生和市民之前,北京並沒有發生所謂"暴亂",沒有軍人被殺,也沒有執行任務的軍車被燒。中國公民在天安門廣場和其他地方,是依照憲法,和平表達政見,要求按照憲法規定程序,調查和解決當時正在爭議的政治問題。儘管北京市政府放棄在北京市部分地區的管理,北京市依然秩序井然,甚至沒有刑事犯罪案件。公開信指出,即使一定要採取強制措施,控制局勢,也沒有必要使用用於戰爭的武器對和平市民屠殺、濫殺。公開信指出,軍隊的暴行及其後果,激怒了北京市民,一些市民進行了抵抗。只有極少數軍人死亡。
身著紅色博士禮服的哈佛博士王丹
天安門廣場領袖王丹
公開信認為,1989年6月3日及之後數日在北京發生的暴力事件,是鄧小平和李鵬在國家和平時期,濫用軍隊,採取戰爭方式使用對敵作戰武器,鎮壓和平市民的暴行,而所謂"暴亂"是他們製造的欺騙公共輿論和國家權力機關的謊言。這一暴行,違背人類社會的政治道義原則,踐踏中國法律;對北京市民和中國人民造成巨大傷害;是中國政治發展的轉折點。公開信指出,從此,在公民沒有任何方式有效制約政府的制度下,腐敗、社會不公等問題成為不治之症。鄧小平和李鵬應當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柴玲、吾爾開希、王丹
根據中國現行憲法的相關條文,公開信的簽名者們對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全國人大提出三項訴求:
一、全國人大設立專門委員會,重新調查1989年6月前軍委主席鄧小平和前國務院總理李鵬在和平時期大規模動用正規軍使用對敵作戰的武器,對和平市民屠殺的事實和經過。
二、在查清事實真相的基礎上,澄清鄧小平、李鵬和前北京市市長陳希同製造的謊言,糾正、撤銷和停止執行鄧小平和李鵬強迫各國家機關對1989年事件所做出的各項錯誤決議和文件,包括開放公民調查和討論、撤銷通緝令、更正判決、釋放繫獄公民、准予因迫害不能回國的公民歸國等。
三、 根據調查結果,對1989年暴力事件中的受害者給予道歉和補償,並依法追究鄧小平和李鵬及各級軍政人員傷害公民暴行的違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