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02-25 08:52:00作者:
這種建立在假設基礎上的道德優越感,使得褚時健對自己的再創業保持了一種只有保持了良好的守法記錄的良善公民才有的自豪感,到底這是一種遲來的補償,還是法律尊嚴的肆意玩弄?
1999年1月9日,原紅塔集團董事長褚時健被判無期徒刑.
2002年, 70多歲的褚時健因患嚴重的糖尿病得以保外就醫,也就是從這年開始,他轉身投入水果行業.褚時健的果園總共有2400畝,有34萬棵果苗.不久前,昆明一 些銷售商打出了"褚時健種的冰糖橙"的廣告語,銷售異常火爆. (褚時健:昔因貪污被判無期今種果樹再創業(組圖))
老實說,我看了昔日的菸草大王褚時健再創業的新聞,頗為詫異.在我的記憶中,被判無期徒刑的褚時健,在服刑兩年後,即減為有期徒刑17年,隨後, 在2002年春節,因"患有嚴重的糖尿病"得以保外就醫.保外就醫是出於人道主義考慮,對重病犯人採取的一種特殊服刑方式.從褚時健在保外就醫期間還能承 受再創業帶來的巨大壓力看,從他連續7年獲得保外就醫的資格看,推行保外就醫政策似乎是為了方便犯人創業!
根據"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和"罪犯保外就醫疾病傷殘範圍"規定,對身患疾病的罪犯實行定期保外就醫制度.根據罪犯病情決定保外就醫的時間為半 年或一年.期滿前,原監獄,看守所應派員進行考察或調查,如果病情基本痊癒的,應及時收監執行.如果病情尚未好轉,需要繼續治療的,要依法辦理延長保外就 醫手續,每次可以延長半年至一年.再看新聞中對82歲的褚時健的健康狀況的描述, "(他)精神矍鑠,說話的聲音沉穩清晰,走路穩健有力,他不需要枴杖,當有人要攙扶他,他多少有點拒絕."哪裡有半點嚴重疾病的表現?按照規定,如果病情 基本痊癒的,應及時收監執行",顯然這個規定在褚時健這裡已經形同虛設-自然每次的資格審查也是形同虛設的.
這種形同虛設似乎早在褚時健保外就醫的2002年春節就開始了,他馬上轉身投入水果行業,而且借債1000萬-如果對自己今後可以持續獲得保外就 醫的資格沒有信心,如果對自己的身體健康沒有信心,很難想像一個70多歲的犯人會突發奇想要搞再創業.顯然,從那以刻開始,褚時健就認為自己的牢獄生涯徹 底結束了,不僅僅是他這樣認為,而且他的一些舊部故友也持這樣的看法,否則無法理解他們會把大量的錢慷慨地借給他.褚時健的信心從哪裡來?
褚時健不同於一般的經濟犯罪份子,至少在一些人看來是這樣.他"把一個地方小煙廠做成了亞洲第一,世界第五的菸草帝國.固定資產從幾千萬元發展到 70億元,年創利稅近200億元.紅塔山"捲煙品牌無形資產被評估為332億元.而他本人卻得到區區80萬的報酬,付出了得到是如此失衡,以至於直到現在 依然有人認為他這個功臣走到這一步部分責任在體制身上.於是,他的罪行變得高大,悲壯起來,於是,就出現了一些同情者.我不知道這些同情者都是些什麼人, 但是他們肯定不是一些普通的勞動者,而是既得利益者,他們有過與褚時健一樣患得患失的利益權衡,有過在金錢面前的罪惡一閃念,甚至有過相同的經歷,只是運 氣稍好一些.所有的同情其實建立在一個假設上:假如褚時健收入再高些再高些的話,他一定不會貪污侵吞.這個假設成立嗎?不得而知,我只知道在國企老總的年 薪大幅度提升的現在,仍然有一些人犯罪落馬,慾壑難填啊!
這種建立在假設基礎上的道德優越感,使得褚時健對自己的再創業保持了一種只有保持了良好的守法記錄的良善公民才有的自豪感,到底這是一種遲來的補 償,還是法律尊嚴的肆意玩弄?竟然讓見多識廣的媒體也無所適從,難怪有媒體用"被委屈還是被善待了"標題來書寫這個人的再創業.
我只想引用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1998)雲高刑初字第1號的內容來結束本文,來說明對褚時健獲得了過分慷慨的保外就醫表示憤怒,也對 保外就醫變形到成了一部分犯人創業的路徑表示憤怒,也對法律不能從一而終地堅守自己的立場和尊嚴表示憤怒"關於辯護人提出的被告人褚時健以及喬發科曾對玉 溪捲煙廠作出重大貢獻,應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本院認為,被告人褚時健以及喬發科在擔任玉溪捲煙廠領導期間,為"玉煙"發展作出了貢獻,對此,黨和政府給 予了政治上,物質上的榮譽和待遇,但無論功勞多大,都不因此而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公民犯罪都應依法受到刑事追究. ... ....被告人褚時健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款,數額特別巨大,屬情節特別嚴重,這是被告人承擔刑事責任的基礎,確定刑罰必須與所犯的罪行相適應.
1999年1月9日,原紅塔集團董事長褚時健被判無期徒刑.
2002年, 70多歲的褚時健因患嚴重的糖尿病得以保外就醫,也就是從這年開始,他轉身投入水果行業.褚時健的果園總共有2400畝,有34萬棵果苗.不久前,昆明一 些銷售商打出了"褚時健種的冰糖橙"的廣告語,銷售異常火爆. (褚時健:昔因貪污被判無期今種果樹再創業(組圖))
老實說,我看了昔日的菸草大王褚時健再創業的新聞,頗為詫異.在我的記憶中,被判無期徒刑的褚時健,在服刑兩年後,即減為有期徒刑17年,隨後, 在2002年春節,因"患有嚴重的糖尿病"得以保外就醫.保外就醫是出於人道主義考慮,對重病犯人採取的一種特殊服刑方式.從褚時健在保外就醫期間還能承 受再創業帶來的巨大壓力看,從他連續7年獲得保外就醫的資格看,推行保外就醫政策似乎是為了方便犯人創業!
根據"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和"罪犯保外就醫疾病傷殘範圍"規定,對身患疾病的罪犯實行定期保外就醫制度.根據罪犯病情決定保外就醫的時間為半 年或一年.期滿前,原監獄,看守所應派員進行考察或調查,如果病情基本痊癒的,應及時收監執行.如果病情尚未好轉,需要繼續治療的,要依法辦理延長保外就 醫手續,每次可以延長半年至一年.再看新聞中對82歲的褚時健的健康狀況的描述, "(他)精神矍鑠,說話的聲音沉穩清晰,走路穩健有力,他不需要枴杖,當有人要攙扶他,他多少有點拒絕."哪裡有半點嚴重疾病的表現?按照規定,如果病情 基本痊癒的,應及時收監執行",顯然這個規定在褚時健這裡已經形同虛設-自然每次的資格審查也是形同虛設的.
這種形同虛設似乎早在褚時健保外就醫的2002年春節就開始了,他馬上轉身投入水果行業,而且借債1000萬-如果對自己今後可以持續獲得保外就 醫的資格沒有信心,如果對自己的身體健康沒有信心,很難想像一個70多歲的犯人會突發奇想要搞再創業.顯然,從那以刻開始,褚時健就認為自己的牢獄生涯徹 底結束了,不僅僅是他這樣認為,而且他的一些舊部故友也持這樣的看法,否則無法理解他們會把大量的錢慷慨地借給他.褚時健的信心從哪裡來?
褚時健不同於一般的經濟犯罪份子,至少在一些人看來是這樣.他"把一個地方小煙廠做成了亞洲第一,世界第五的菸草帝國.固定資產從幾千萬元發展到 70億元,年創利稅近200億元.紅塔山"捲煙品牌無形資產被評估為332億元.而他本人卻得到區區80萬的報酬,付出了得到是如此失衡,以至於直到現在 依然有人認為他這個功臣走到這一步部分責任在體制身上.於是,他的罪行變得高大,悲壯起來,於是,就出現了一些同情者.我不知道這些同情者都是些什麼人, 但是他們肯定不是一些普通的勞動者,而是既得利益者,他們有過與褚時健一樣患得患失的利益權衡,有過在金錢面前的罪惡一閃念,甚至有過相同的經歷,只是運 氣稍好一些.所有的同情其實建立在一個假設上:假如褚時健收入再高些再高些的話,他一定不會貪污侵吞.這個假設成立嗎?不得而知,我只知道在國企老總的年 薪大幅度提升的現在,仍然有一些人犯罪落馬,慾壑難填啊!
這種建立在假設基礎上的道德優越感,使得褚時健對自己的再創業保持了一種只有保持了良好的守法記錄的良善公民才有的自豪感,到底這是一種遲來的補 償,還是法律尊嚴的肆意玩弄?竟然讓見多識廣的媒體也無所適從,難怪有媒體用"被委屈還是被善待了"標題來書寫這個人的再創業.
我只想引用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1998)雲高刑初字第1號的內容來結束本文,來說明對褚時健獲得了過分慷慨的保外就醫表示憤怒,也對 保外就醫變形到成了一部分犯人創業的路徑表示憤怒,也對法律不能從一而終地堅守自己的立場和尊嚴表示憤怒"關於辯護人提出的被告人褚時健以及喬發科曾對玉 溪捲煙廠作出重大貢獻,應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本院認為,被告人褚時健以及喬發科在擔任玉溪捲煙廠領導期間,為"玉煙"發展作出了貢獻,對此,黨和政府給 予了政治上,物質上的榮譽和待遇,但無論功勞多大,都不因此而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公民犯罪都應依法受到刑事追究. ... ....被告人褚時健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款,數額特別巨大,屬情節特別嚴重,這是被告人承擔刑事責任的基礎,確定刑罰必須與所犯的罪行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