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顧 一名男孩被扔進黃河
2 月19日晚7時許,夜幕下的蘭州市安寧黃河大橋華燈初上,市民王女士乘坐103路公交車行進在回家的路上,橋上有點堵車,行人步履匆匆,大多數人並沒有注意到橋上發生了什麼,但橋上一個大人和一個孩子的怪異舉動卻讓王女士不禁尖叫起來,原本站在護欄上的一個約10歲大的男孩被旁邊的男子扔進了黃河,隨後" 凶手"也跳進了河裡。王女士立即報警,隨後,蘭州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出警搜尋,但毫無結果。
警方調查 線索少案件陷入困境
警方經過走訪調查得知,小男孩10歲左右,穿著紅色的衣服,遠看有點像校服。跳河男子大約30多歲,1.75米左右,身穿黑色長風衣。因為事發突然,加上目擊者甚少,給案件的偵破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度。次日,西部商報以《從這橋上有人將孩子扔進黃河》為題進行了報導,並開通熱線8119000,希望更多目擊者或知情者向警方提供線索,但此項工作進展不大。
凶手自首 親手將兒子扔進黃河
就在蘭州警方全力調查走訪時,昨日,西部商報記者意外獲悉,2月21日,一樊姓男子來到金昌市公安局投案自首,並稱2月19日晚發生在安寧黃河大橋上的墜河事件並不是意外,墜河男孩是被他推入河中的,並承認男孩是他的親生兒子。目前,樊某已被金昌警方刑事拘留。
原因追查 殺兒子只為討紅顏歡心
接到金昌方面的通報後,蘭州警方立即派人前往金昌市公安局。經過西部商報記者多方調查瞭解,投案自首的樊某,今年39歲,系金昌人。事發前,該男子已經與前妻離異,年僅12歲的兒子歸他撫養。後來,樊某的生活中又出現了一個女子,隨之不和諧的一幕也發生了,走進他生活的這個女人好像不太喜歡自己的兒子,家庭矛盾由此頻發。據樊某稱,也就是這樣一個看似荒唐的原因,才有了本文開頭的一幕人間慘劇。
真相大白 "凶手"跳河後游上岸報警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樊某跳河後,憑藉自己良好的水性很快游到岸邊,但兒子卻早已被湍急的黃河水沖得無影無蹤。第二天,也就是2月20日上午10時許,樊某竟然來到西站附近的一家派出所報案,稱自己的兒子樊剛(化名)今年12歲,身高一米四五,身著紅色上衣,黑色長褲,從西站到安寧黃河大橋走失,其走失理由是因家庭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