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創立以來,即高揚恐怖主義的大旗:1931年5月,周恩來夫婦和康生親自帶隊,用繩子勒斃原中共特務頭子顧順章的妻子、兄嫂、岳父母、姨妹等十幾個親友,[1]連周恩來的救命恩人斯勵(國民黨26軍第二師師長斯烈的弟弟)及顧家佣人、保姆都未放過。[2]
1930年,為肅清異己、鞏固自己的權力,任紅一方面軍總政治委員和中共總前敵委員會書記的毛澤東,在江西蘇區施行名為"打AB團"的大清洗,刑訊逼供,無所不用其極:施用了"打地雷公燒香火"等多種刑法,被打同志"皆體無完膚"、"手指折斷,滿身燒爛行動不得"," 用地雷公打手,香火燒身,燒陰戶,用小刀割乳"。[3]
據一九三二年五月的一份秘密報告,"凡打AB團不毒辣的,都認為與AB團有關係";審訊時,"有用洋釘將手釘在桌上,用篾片插人手指甲內,在各縣的刑法種類,無奇不有......坐轎子,坐飛機(各縣皆然)坐快活椅子,蝦蟆喝水,猴子牽韁,用槍通條燒紅捅肛門(勝利縣)......等。就勝利說,刑法計有一百二十種之多。"有一種想像豐富的刑法叫"仙人彈琴",用鐵絲從睪丸穿過,吊在受刑人的耳朵上,然後用手撥拉,像彈琴一樣。殺人的辦法也多種多樣,"剖腹剜心"是常見的。有一個縣,用鏽跡斑斑的鐵絲穿過即將被殺的人的睪丸,牽成一串遊街示眾。[4]
在毛澤東掀起的這場紅色恐怖的浪潮中,成千上萬的無辜者慘遭殺害,更多的人落下終身殘疾。中共1949年建政之後,更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
1959年初,毛澤東認為:"公社大隊長小隊長私分糧食一事,情況嚴重......在全國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必須立即解決。"血腥的"反瞞產私分"運動(導致大飢饉、數千萬人餓死的關鍵一步)就此拉開序幕。如安徽鳳陽縣成立"查糧突擊隊",挨家挨戶地搜查,翻箱倒櫃,挖地鑿壁,找不出就打,僅一個小溪河公社就有三千多人被打,一百○三人被打成殘廢,還有三十多人死在了公社私設的勞改隊。[5]
喬培華根據中共檔案撰寫的《信陽事件》調查報告,記錄了數十宗光山縣發生的血淋淋事例:熊灣小隊張芝榮交不出糧食,被綑綁後用劈柴、木棒毒打後死亡,大隊幹部還用火鉗在死者的肛門裡捅進大米、黃豆,一邊捅一邊罵:"要叫你身上長出糧食來!"張被打死後,留下8歲、10 歲兩個小孩先後餓死;陳灣小隊社員陳小家及兒子陳貴厚因交不出糧食,被吊在食堂的房樑上毒打,後又扔到門外用冷水凍,陳家父子7天內先後死亡,家裡留下的兩個小孩也活活餓死;1959年11月8日,熊灣小隊社員徐傳正被誣陷"有種不交",被吊在食堂房樑上,殘酷毒打,6天後死亡。徐一家6口隨後全部餓死;晏灣小隊社員鐘行簡被幹部用斧頭砍死;熊灣小隊隊長馮首祥因沒有向來這裡的大隊幹部讓飯,被看成瞧不起大隊幹部,被吊在大隊食堂房樑上毒打,並將其耳朵撕掉,6天後死亡;陳灣小隊社員陳富厚因無糧可交,被繩子穿耳,並綑綁吊在樑上用扁擔打、冷水淋,當場死亡。為防止其子陳文勝(17歲)聲張,誣陷他宰殺耕牛,綑綁起來毒打致死......[6]
光山縣縣委書記劉文彩到槐店公社主持「反瞞產」運動,連續拷打40多個農民,打死4人。全縣被打的有3528人,當場打死群眾558人,打後致死的636人,致殘的141人,迫死14人,打跑43人。除了毒打、腳踼、凍、餓外,還採取了冷水澆頭、拔頭髮、割耳朵、竹籤子穿手心、松針刷牙、點天燈、火炭塞嘴、火烙奶頭、拔陰毛、通陰道、活埋等數十種極為殘忍的酷刑。[7]
據中共信陽地委關於信陽事件的報告和信陽地委第一書記路憲文的認罪書吐露,信陽事件直接打死逼死8萬餘人......[8]
貴州湄潭的反瞞產、反盜竊運動,動用的酷刑有:割手指、縫嘴巴、用鐵絲穿耳朵和腳後跟、點天燈、猴子搬樁、吊鴨兒浮水,拖死豬、火鉗燒紅烙嘴巴、槍斃活埋等等。[9]
河南、河北、山東、安徽、甘肅、四川、湖北、湖南、江蘇、貴州、廣西、廣東等地出現武裝徵糧,由幹部們率領全副武裝的民兵和積極份子,荷槍實彈下鄉"徵糧"。為了逼問出糧食,幹部們採取的刑法有捆綁、毒打、灌屎、穿糖葫蘆(用削尖的木棒從人的屁眼捅進去)、活埋、點天燈、放起花(在婦女陰部插上震天雷,點燃爆炸後血肉飛濺)、五馬分屍......對"不老實"的幹部群眾,使用了拳打腳踢、罰跪、揪頭髮、煽耳光、捆綁、吊打、人撞人、火燒、鋤把捅進陰道、刀砍、活埋等幾十種刑罰![10]
一般而言,對於中共這樣野蠻、卑劣的恐怖主義組織,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它做不出來的。《光明日報》總編穆欣回憶,中共監獄的監護人員"暗中故意使用'啟發''暗示''刺激'引誘某些人自殺",甚至經常給人服用各種藥品,"折騰我們的頭腦,有的服後產生幻覺,有的出現恐怖感,有的服後話特別多,自己無法抑制,還有一種藥品,導致一切記憶中的事物性質完全顛倒。"[11]
在中共號召"依法治國"的今天,刑訊逼供、屈打成招仍然是普遍現象。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人透露,1998年-2002年,檢察機關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瀆職犯罪案件27416件,利用職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7760件。[12]
劉少奇、彭德懷等中共大佬被殘酷迫害致死,證明極權制度對每一個人(包括體制中人)都是巨大的威脅。1998年4 月,雲南警察杜培武遭到昆明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寧興華、刑偵支隊政委秦伯聯等人的刑訊逼供,手段包括:不准睡覺連續審訊;拳打腳踢或者指使、縱容辦案人員對杜濫施拳腳;用手銬把杜吊掛在防盜門上,反覆抽墊凳子或拉拽拴在杜培武腳上的繩子,致使杜雙腳懸空、全身重量落在被銬的雙手上......杜培武難以忍受,喊叫時被用毛巾堵住嘴巴,還被罰跪、遭電警棍擊打,直至杜承認了"殺人"的犯罪"事實",指認了"作案現場"。經昆明醫學院法醫技術鑑定中心鑑定,刑訊逼供導致杜培武雙手腕外傷、雙額葉輕度腦萎縮。[13]
高智晟律師的公開信無疑是對中共的強烈控訴,在沒有強大的外力壓迫下,獨裁政黨不可能洗心革面,其反動本質不可能動搖。高律師說得好:"我想提醒今天共產黨在全球的那些'好朋友'、'好夥伴'們:共產黨對國內人民愈發蠻橫及冷酷的十足底氣,是被我們和你們一同給貫出來的。"
與中共狼狽為奸的國際奧委會,對六四大屠殺態度日益曖昧的中華民國和國際社會,以及得過且過、閑事少管的大陸民眾,難道真的要等暴政的鐵蹄落到自己的頭上,才知道人權和自由的重要性嗎?
註釋:
[1]王力《王力反思錄》,北星出版社,2001.10。
[2]周宗奇《三個紅色殉道者*25: 水有多深》,溪流出版社,2005。
[3]高華《對"肅AB團"事件的歷史考察》,香港中文大學《二十一世紀》總第54期,1999.8。
[4]張戎《毛澤東-鮮為人知的故事》,開放出版社,2006.9。
[5]丁抒《從"大躍進"到大飢荒》,《隧道》,sd9710c。
[6][7]楊繼繩《墓碑》,天地圖書有限公司,2008.5。
[8]余習廣《廬山會議後"反瞞產"三部曲與大飢荒》,鳳凰博報,2007.7.12。
[9]劉興盛《貴州湄潭事件》,《炎黃春秋》,2007.11。
[10]余習廣《大躍進∼大飢荒:歷史真相、過程與斷代史探究(6)》,鳳凰博報,2008.12.30。
[11]穆欣《辦〈光明日報〉十年自述》,中共黨史出版社,1994.4。
[12]陳傑人《中國公民冤情分析》,《鳳凰週刊》總第131期。
[13]黃廣明《不願穿警服的警察》,《南方人物週刊》,2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