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農婦楊廣英穿越火車站貨場時,被火車頭碾住左腿拖行數十米,家人聞訊趕到時,只有楊廣英獨自在鐵軌旁哀號。當天下午,楊廣英死在醫院。楊家人質疑鐵路部門見死不救,並對其給予的數百元"喪葬費"不能接受。楊家人將一紙訴狀遞交到阜陽市潁東區法院,但圍繞地方法院是否有權審理此案,阜陽車務段與潁東區法院展開激烈交鋒。阜陽中院終審裁定,潁東區法院有權審理此案。
目擊 農婦穿鐵路被火車頭撞死
當地人說,這些年來,村裡人都是穿越鐵路,鐵路上有時有人巡邏,但從不阻攔。
2007年10月16日上午10時許,楊廣英和鄰居袁之環一起穿越貨場回家,被一輛正在作業的火車頭撞倒。當時列車頭要去貨場進行清洗保養。據袁之環介紹,火車頭行駛速度並不快,從北向南開來,北邊是一個彎道。記者在出事現場看到,站在當時楊廣英所處的位置,列車頭未到彎道時,看不到行駛而來的列車頭。"平常都有人吹號子、擺旗,喊‘車來了,快快!'那天沒有一點動靜。楊廣英左腿在車底下,從火車頭下來一個人,將楊廣英從車底拉出來,接著火車就開走了。"親眼目睹慘狀的袁之環忍住不發抖。楊廣英左腿被碾住,被帶出幾十米遠,一路都是血,楊廣英不停慘叫。"我天天都做噩夢,實在是太慘了!"
衝突 死者家屬指責鐵路見死不救
根據袁之環所說,楊廣英的家人認為火車司機見死不救。負責管理火車司機的是阜陽機務段,該段黨辦工作人員王某稱,發生事故後,司機需要停車。"至於搶救,司機用無線電通知當地鐵道派出所,由鐵道派出所處理。司機不需撥打120急救電話"。
但楊家人認為,"一定是哪個環節出了錯。"事發後,袁之環趕回村通知楊廣英的丈夫張海超。張海超立刻趕到,他說,妻子在地上痛苦地打滾,周圍站著幾個穿制服的人,"反怪我們添亂!"張海超立刻撥打120,隨即與周圍人員發生了言語衝突。當天16時許,楊廣英在鐵二處醫院死亡,原因是失血過多。事發地離鐵路醫院只不過兩公里左右,但楊廣英被送往醫院已是2個多小時以後的事。
賠償 鐵路表示最多賠500元喪葬費
事發後,楊廣英的親屬找到鐵路部門。鐵路部門認為,根據鐵路方面的法律法規,他們沒有責任,最多隻願賠償300元喪葬費。最後,鐵路部門稱出於人道考慮,願將金額提高到500元。楊廣英的女婿張四英說,原本只要對方賠禮道歉,賠償有個差不多就行了,沒有想到鐵路部門態度如此蠻橫,一家人被逼迫才走上法庭。
阜陽機務段黨辦工作人員王某稱:"俗話說鐵路撞死人不賠償的。"另據阜陽車務段黨辦主任王俊傑稱,賠幾百元有依據。據其稱,歷年來,火車撞死人都是賠償300元。但王俊傑同時表示,自己不清楚規定300元的那個暫行條例是否還存在。
交鋒 鐵路、地方法院展開管轄權之爭
2008年3月10日,楊廣英的家人起訴到阜陽市潁東區法院,要求上海鐵路局阜陽火車站、阜陽車務段、合肥車輛段共同賠付死亡補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150356元。潁東區法院立案後,阜陽車務段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該案與鐵路運輸有關,應由蚌埠鐵路運輸法院審理。對此,楊家人表示,如果案件放在鐵路法院審理,他們立刻撤訴,理由是:鐵路法院也屬於鐵路部門,是"一家人",他們不相信會公平。
隨後,潁東區法院作出裁定,楊廣英是被作業的火車機車撞擊引發的人身損害糾紛,侵權發生地在潁東區法院所轄區域,楊廣英的家人沒有向鐵路運輸法院起訴,而選擇了向侵權發生地的法院起訴,潁東區法院享有管轄權。
申訴 地方法院取得審理權
阜陽車務段不服,向阜陽中院提出申訴。5月30日,阜陽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申訴,認為潁東區法院作為本案事發地,受理此案並無不當。11月20日,潁東區法院公開審理。法庭上,就楊廣英本身是否有錯,鐵路部門是否有責任,雙方進行了激烈辯論。
鐵路部門認為,鐵路法律法規規定:違章通過平交道口或人行過道,或在鐵路線上行走、坐臥造成的人身傷亡,屬於受害人自身原因,鐵路運輸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楊家代理律師稱,多年來,村裡人都是穿越貨場,被告則未盡到管理者的義務,沒有隔離帶,沒有安全設施,沒有安檢人員調度。此案至今尚未判決。
困局 鐵道包圍,村民出行難
楊廣英家住潁東區向陽辦事處六里村,離火車站不到一百米。"這是一座被鐵道困死的村莊。"村民們介紹,幾條鐵道像臂彎一樣將六里村環住,村民出行要麼穿越火車站貨場,要麼繞行十餘裡。無論此案判決結果如何,都有一個難題擺在車務段和地方政府面前:如何保證六里村數百村民的出行安全?
據瞭解,出事前,村子與車站之間並沒有欄杆。楊家認為,鐵路部門沒有盡到責任。阜陽車務段黨辦主任王俊傑則稱,死者有一定責任。事發後,鐵路部門在村莊與車站之間安裝了圍欄。王俊傑說,有了圍欄,村民也能跨越,誰都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