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輪功修煉者頻頻"被自殺"

作者:李子瞻 發表:2008-12-24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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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網上出現一個叫"被自殺"的新名詞。根據《07年新增詞語解釋》,"被自殺"的定義為被他人判定為自殺。"被自殺"的死亡原因多存在爭議,即一方認定為自殺,另一方認定為他殺或意外死亡等。在中國社會中,如果這個"他人"、"一方"是有權有勢者,在當今中國極其腐敗的司法體制下,有人把"被自殺"直接說成是"被白殺"。而"被自殺"最頻繁的群體莫過於法輪功修煉者了。

案例一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上午九時,已經被關押了九個月的四川萬源市法輪功學員熊正明(男,三十九歲,生前是四川萬源市職中電腦教師),突然被萬源市國安負責人葉旭東、王強等四名警察強行押上一輛說是開往綿陽勞教所的警車。第二天即十二月五日晚七點,葉旭東卻突然打電話給熊正明的家人,說熊正明"自殺"身亡,要家人速到德陽辦理後事。
熊家人連夜驅車趕到德陽黃許鎮殯儀館時已是十二月六日清晨五點多。而萬源市委書記陳忠華、政法委書記等十多人早已先行到達,還有達州市公安處、"六一零"、國安等人一共三十多人。由政法委書記統籌安排所有接待事宜。一個普通教師的死怎麼會驚動如此多的當地官員?

死去的熊正明穿著衣服,蓋著單子,面部沒有傷痕,腦後有個洞。葉旭東等人聲稱此洞是熊正明"自殺"所致。可一個戴著手銬,左右兩旁都是警察,已完全失去自控能力的人如何自殺?"自殺"得了嗎?

在熊家人的質疑下,葉旭東等又將熊正明的死因由"自殺"改口成了"車禍"。可既沒有車禍現場,也沒有交警處理車禍事故的記錄;熊正明坐的警車也完好無損,同車的警察、司機毫髮未傷,唯有熊正明一人死亡。

葉旭東聲稱"車禍"後在德陽一家小小的私人診所(為何不去正規醫院?)對熊正明實施了搶救治療。可據目擊者說:十二月五日上午十點,人抬來時就早已死亡,根本沒有搶救的必要;而在所謂的病歷的"姓名"處卻赫然寫著"無名氏"三個字!葉旭東會不知道死者姓名?葉旭東等無法自圓其說。

熊正明死後有那麼多當地的官員到場壓陣,並且對熊家人威逼利誘,以開除熊家人工職相威脅,並最終由表面與此事無關的政法委出面給了悲痛欲絕的熊家老人十四萬元來封口。如熊正明的死與他們無關,他們為什麼要給熊家人錢?

案例二

田惠英,女,二零零五年七月在中共的三水婦女勞教所"被自殺"了。
田惠英去世前被關押在婦教所一區六大隊,經常被中共公安安排貼身監控法輪功學員的勞教人員拳打腳踢,手、腳被虐打得瘀青。二零零五年七月份一天,婦教所搞一個文藝演出,是請外面殘疾人等到所演唱。在當天中午十一點多,六大隊剛好排隊去食堂吃飯,當經過四大隊門口時,一輛拉道具去飯堂的東風車,從飯堂開出來到四大隊門口就把田惠英撞倒,車輪從她腿、腳部輾過,她的頭是在外面的。田惠英當時就失去知覺。

後來大隊長、惡警就說"是她衝過去撞車自殺的,拉不住她。"其實當時並沒有一個警察在場看到,只有一個姓林的幹事在前面,也就沒看到後面發生的情況了。年輕有力的監控人員怎會沒拉的住骨瘦如柴的田惠英呢?有目擊者稱"我親眼目睹田惠英依舊走在隊伍的另一邊,根本不是衝過去的,是被車撞的!"

第二天警察在勞教人員中宣布:誰也不允許談論此事,更不許對外面及其它大隊的人說,誰說了就作加期處理。還散佈說田惠英沒有生命危險了,只傷了腳。但卻兩個月禁止勞教人員向外打電話。

案例三:

遼寧省大連市南關嶺監獄約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五日將法輪功學員白鶴國(男,四十五歲,遼寧省燈塔市柳條鎮東廣善村人)在被關押期間"被自殺"。據知情者透露:白鶴國遺體不光是頭部凸起一個大包,舌頭也被勾出一道口子露出嘴外,腿被打斷,睪丸被踹爛、瘦得皮包骨頭。可見白鶴國是被活活打死的。

可是南關嶺監獄卻出示了他"自殺證據"。南關嶺監獄偽造的物品有:一把雪亮飛快的鋼刀,還有一些法輪大法書籍等,稱這些物品是白鶴國自己帶進監獄的,白鶴國是"自殺"而死的。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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