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4日禮拜天,是基督徒敬拜主耶穌的日子。在這天,基督教家庭教會廣州良人教會被強行衝擊,基督徒正常的宗教活動被粗暴打斷。這一天,是世界人權日(12月10日)後的第四天。就在這一天,廣州有關政府部門完全無視公民的信仰自由權利,無視最基本的人權,也無視基督徒的宗教感情,衝擊了教會。
當日上午十點多鐘,上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衝擊海珠區下渡路一個家庭教會後,又動用大約五十名的政府公務人員和警察,近十輛公車,包圍了廣州良人教會的聚會場所——廣州海珠區藝苑北路11號203室(客村地鐵站A出口附進)。在未經主人同意的情況下,他們擅自闖入我們合法租賃的私人住宅場所,強行中斷我們正在進行的主日崇拜活動(我們兩年來每個主日都在此聚會,從沒影響任何人)
當時,執法人員對我們進行強制性地攝像、拍照和限制信徒人身自由:不許站起來,不許走動離開,並粗暴阻止信徒拍照和錄音,又對每位信徒採取強行登記身份證等措施;還把十多位信徒長時間的隔離問話;同時,他們搜查了每個房間以及電腦,並欲強行搜走南京愛德印刷廠印刷的聖經和《1050首讚美詩》等近200本信仰書籍——在良人教會負責人王島牧師據理力爭下,他們才放棄扣押聖經的作法,但仍然扣押了一批信仰小冊子和書籍。當天晚上,良人教會負責人王島牧師被傳訊到派出所接受調查,這是王島牧師因信仰原因在08年第三次被傳訊到派出所,另外,本教會在公立學校做老師的一肢體受到了校長的恐嚇:若發現再去參加非法宗教聚會堅決解聘。
令人難以理解的是,政府執法人員竟然執法犯法,在上述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均未向我們提供合法手續,沒有出示任何搜查證,卻搜查了我們的房間和電腦。沒有任何傳喚手續,卻限制了我們的自由,執法人員人數之多、來勢之凶,讓教會內一些老人和孩子不知所措,以至於哭泣落淚。
請問,我們信仰上帝,讚美敬拜我們的主,何罪之有呢?值得政府像對付恐怖份子一樣對我們如此大動干戈?
儘管如此,我們還是秉持溫柔和平之心,以順服的態度承受了無理的執法,這並非畏懼懦弱,乃是因為順服我們所信上帝的緣故。
然而遺憾的是,雖然王島牧師和眾信徒都堅定地表達了自己的立場,海珠區宗教局還是開出了《海民宗法字(2008)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教會「給予責令停止宗教活動的行政處罰」。
收到政府部門這一嚴重破壞公民信仰自由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後,廣州良人教會立即召開了同工會議,經過禱告及商議,鄭重決定:不接受這無理又違反中國現行憲法與法律的、更是違背聖經的行政處罰。為了堅持我們的原則,我們決定:每個主日仍然在原址繼續聚會敬拜我們的主,為此,良人教會負責人王島牧師願意承擔一切後果,他已經做好因此失去人身自由的心理準備。
廣州良人教會自教會建立以來,憑著對主的信心和愛同胞愛靈魂的心,在5.12之後,積極地投入了四川地震救災工作,共派出了幾十位同工前往災區救災,現在仍然有近十位青年志願者委身災區長期從事救災工作,但就在此時,他們的良人教會,卻在聖誕節這個對基督徒而言最神聖的日子,受到了嚴重衝擊!
牧會過程中,良人教會常常教導信徒愛神愛人,遵紀守法,積極納稅,順服在上掌權的並為同胞代禱祝福。信仰上我們持守福音派改革宗的神學立場,堅持因信稱義而不是「因愛稱義」,我們堅決反對自由主義等新派神學,我們維護聖經的最高權威,反對在中國進行任何的「新神學思想建設」。這也是中國家庭教會六十年來對主至死忠心,不肯加入官辦「三自教」的根本原因,正如王明道老弟兄生前一再申明的「我們是為了信仰」!!而各級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不是不瞭解這一歷史事實的。
我們認為,既然執政者六十年來長期逼迫中國家庭教會加入「三自教」的做法毫無功效,也沒有可操作性,為什麼就不反醒一下強迫登記的方式,務實一點,改為承認和協助家庭教會辦好教務呢?政府部門不是為人民服務的嗎?
我們認為,中國公民的信仰自由,是中國憲法所賦予的,不應是經過政府批准才有的自由,中國基督徒的信仰自由,也不應只有信仰「三自教」的自由。另外,不准聚會的自由怎麼叫信仰自由?沒有傳道的自由怎麼有信仰的自由???
基於以上原因,廣州良人教會步成都秋雨之福家庭教會等兄弟教會之後,被迫走向了捍衛信仰自由權利的道路!
廣州良人教會將一切法律手段包括向中國人大提起違憲審查來捍衛公民的信仰自由!
由此,廣州良人教會將向世界所有善良而又真誠的人們表達出中國家庭教會幾千萬基督徒的呼聲!「信仰自由是天賦基本人權!」
由此,廣州良人教會希望藉此機會,與政府的執法人員共同來溝通解決納稅人與執政者彼此之間對信仰自由的不同意見!
《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狀況》白皮書明確指出「中國政府認為,宗教信仰是公民個人的私事。基督教教徒按照宗教習慣,在自己家裡舉行以親友為主參加的禱告、讀經等宗教活動(中國基督教習慣稱之為「家庭聚會」),不要求登記」。而《廣州市宗教事務管理條例》也同樣明確指出,家庭的敬拜活動不需要登記。
同樣,我國的最高法律——憲法明確了尊重人權,規定了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而我們將用生命和虔敬來實踐這樣的法則。 但是,廣州宗教事務當局卻無視我們的信仰,破壞國家最高法律,在傷害我們信仰的同時,也傷害著這個國家合法存在的根基——公義。這也是中國目前「有法律沒有法治、有憲法沒有憲政」!以及宗教信仰自由六十年來長期得不到真正落實的又一真實寫照。
另外,廣州良人教會本是於2005年7月17日,在廣州大學城的「大學生之家」被抄家打壓後建立和成長起來的,三年來,教會多次被衝擊和罰款。對此,我們與大多數家庭教會長期以來的習慣做法一樣,選擇默默忍受逼迫,搬遷和躲藏、以息事寧人的方式與政府週旋,因而也被扣上地下教會或非法聚會的帽子,但我們發覺這不是最終的解決辦法,因為這種方式不利於我們與政府的溝通,也無法促使政府對法律和公民信仰自由有最基本的尊重,這也並非聖經所教導我們的順服之真意。
我們認為,在中國,廣州良人教會所遭遇的並不是個案,我們不能只考慮我們一個教會的利益得失,而要考量中國眾家庭教會今天所共同面臨的惡劣生存空間。我們盼望廣州良人教會的和平抗爭行動能改變家庭教會共同的艱難處境。因此,我們呼籲中國家庭教會的主內肢體以及廣大同胞關注我們這一表達與維護信仰自由權利的案件。我們呼籲凡受到政府同樣逼迫的教會都勇敢的拿起法律捍衛我們的信仰自由!
廣州良人教會的行動同時也是回應國家所倡導的法治原則,我們提起訴訟,並非與政府尋求對抗,乃是尋求司法共識和法律認同。
我們也懇請有關部門反省自己的執法態度,希望有關宗教事務部門的負責人與我們真誠地對話溝通,我們已將行政起訴狀遞交給了人民法院,希望司法機關主持正義,撤銷行政機關錯誤的行政決定,我們清醒地知道,這將是一條漫長而又艱辛的路,。。。。。。
我們也呼請司法機關能實踐真正的獨立司法,我們將為在上掌權者及所有的執法人員獻上禱告,願上帝祝福你們!我們呼請眾弟兄姊妹的代禱支持。以馬內利!
廣州良人教會全體會友2008-12-21日於中國廣州
聯繫人:王島牧師 15918569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