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倪玉蘭的女兒董貝貝出法院後接受海外媒體採訪(志願者)
北京維權人士倪玉蘭今年4月15日在阻止有關當局強拆她的私有房產時被抓到新街口派出所,該所民警指控靠雙拐行走的殘疾的倪玉蘭"踢打"警察,4月17號倪玉蘭被刑事拘留,當月29號被以"妨害公務罪"逮捕,其間她的開庭日期一再拖延,她的房子也在11月18號被強拆。
而西城區法院在星期四上午9點到11;30分開庭審理倪玉蘭,法院開庭地點一再的更改,使得已經領取了旁聽證的倪玉蘭的家人及幾十名訪民都被拒之門外,只有倪玉蘭的女兒參加了旁聽。由於倪玉蘭的原委託律師關係被解除,法院在倪玉蘭無律師的情況下開庭,倪玉蘭的丈夫和女兒要求為其辯護也被法院拒絕。
當天下午,倪玉蘭的丈夫董繼勤對本臺表示:法院特別壞,沒有通知我們什麼時候開庭,在電子公告欄上登的是在十三法庭開庭審理,可是我們家我哥哥弟弟,上訪人等都領了旁聽證了,到九點的時候,他突然換法庭了,所有領旁聽證的一個也進不去,結果他就讓我們孩子自己進去了,我們孩子拿了我寫的辯護詞,拿了照片和錄像的證據到法庭上,孩子說要給她媽辯護,法庭也不讓,交證據他們也不收。
而倪玉蘭十分的憔悴,幾乎要昏倒在庭上,但法官卻多次打斷倪玉蘭為自己的辯護。倪玉蘭的女兒董貝貝對本臺表示:當時看她的氣色很不好,非常幹瘦的樣子,有點像木乃伊,法官老是不讓她說話,她在陳述的過程中老把她打斷,中間她身體不好休庭了一段時間,法院叫了救護車,救護車來了以後又好了一點接著開庭,然後中間又休庭,再開庭的時候法官就宣判了,沒有再給她任何機會說話。公訴人說有兩個錄像證據也沒有出示,我媽媽她提出幾個證據讓法院去找,法官也沒理就特別突然宣判了。
據瞭解,法官所說的所謂"妨害公務"罪是指倪玉蘭在新街口派出所"踢打"警察肖威,但是拄著雙拐才能行走的倪玉蘭在庭上透露了她在派出所被人身侮辱和虐待的情況。
董貝貝說:我媽媽陳述說她在派出所裡,他們不讓她去廁所,警察讓她自己爬著去,中間有一個院子,她爬到中間就爬不動了,警察就給她拖回來摔在地上和沙發上,好幾次,警察還派保安踢她的肚子,上警車時給她仍在後備箱裡,上警車之後警察還踢她的脖子和頭。
董繼勤表示法官叛倪玉蘭入罪是枉法裁判,他們一定要提出上訴。
47歲的倪玉蘭從事律師職業18年,02年,她因為拍攝北京西城區一拆遷戶的房子遭強拆,被公安抓走並毆打十五小時,結果還是被以"踢打警察"罪名拘留10天,而實際關押長達75天,經過這次拘留毆打,倪玉蘭被打殘,靠雙拐才能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