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檢察官抓走女記者 網友譴責打壓媒體

發表:2008-12-09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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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檢察官日前悍然抓走大陸央視李姓女記者,引髮網友一片撻伐,嚴厲譴責這是以國家暴力打壓媒體輿論監督的惡例。

綜合人民網、荊楚網報導,4日晚上,來自山西太原市杏花嶺區檢察院的四名干警,在北京將大陸中央電視臺政法記者李女從住宅中強行帶走,以受賄罪對其進行刑事拘留。

這是繼年初,西豐警察遠赴北京抓記者後,中國近期第二次爆發的記者被抓事件,當地司法機關的做法,激起了網友及媒體界對央視李姓女記者遭遇的普遍關注。

據報導,李女是大陸中央電視臺一知名法制專欄節目的年輕政法路線記者,住在東3環某小區。

李某好友楊女士說,4日晚上正在李女家中串門子,這時有人按門鈴,聲稱地板漏水要進去看看,李某就開門。

開門後,門口站有3男1女,均著便裝,自稱是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檢察院的,出示拘捕證,要李女跟他們走。

後來,李女在派出所查驗了山西檢方的相關證件屬實後,就被四名干警帶走。

李某之前在山西採訪的對象就是杏花嶺區檢察院,該院先前被舉報以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涉嫌濫用職權。

檢方則指控,李女在這起案件的採訪中藉職務之便收受貴重財物,遂以受賄罪對其進行刑事拘留。

目前已有200多家網站轉載了這則新聞,大陸各大入口網站也都推薦此新聞,網友的相關留言接近10萬多則。

網友們除了呼籲山西檢方迅速釋放被抓走的女記者外,也紛紛譴責這是以國家暴力打壓媒體輿論監督的做法,這股歪風邪氣必須遏止。

一位網友開玩笑說,「不如在北京設個專抓記者的派出所,直接當場法辦。」

針對山西檢方拿出來的拘捕理由,網友認為很傻很天真。網友稱不管李女是否真有受賄行為,也都應交由第三方在地審理,而不是當事方檢察院逕行審理,尤其是藉助公權力、連夜到北京抓人,顯然是濫用職權,是對法律的粗暴踐踏。

網友也提議,記者受賄調查,應由有管轄權的北京市檢察院辦理更合法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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