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為敵」必然逼出「以官為仇」 (圖)

作者:劉曉波 發表:2008-10-24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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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圖片)

楊佳案舉國矚目,對"楊大俠"的讚美遍及網路。此案的性質已遠遠超越一起特大刑事案件,而關係到中國司法制度的公共信譽。能否公正地審理楊佳案,不僅是對上海司法機關的考驗,更是對中國司法制度的考驗。

上海警方沒有給楊佳"一個公正的說法",楊佳就暴力殺警給了上海警方"一個復仇的說法"。慘案過後,公眾期待中國司法能給楊佳案"一個公正的說法"。在中國現行法律框架下,即便楊佳難逃死刑,但只要遵循司法程序正義,在審理中做到透明和公正,楊佳也能死得明白,民意的期待才不會落空。

遺憾的是,從案發到一審再到二審,此案的進展讓人失望甚至憤怒。以政法委書記吳志明為首的上海司法機構(公檢法)公然違反司法程序和踐踏司法良知,一面膽小如鼠,將楊佳案置於自己的壟斷掌控下,嚴控相關證人(楊母失蹤,郟嘯寅被捕),不敢公布楊佳案的真相,不敢說清楊佳母親的下落,不敢讓楊佳聘請中意的律師,不敢公布關乎案情的全部錄像,不敢讓涉案的七名警察出庭作證,對外只發布有利於上海警方的一面之詞,另一面膽大包天,寧冒千夫所指,也要濫用權力操控楊佳案的審理,毫不避嫌地擔當辦案主角,不顧忌精神鑑定單位的資格問題,拒絕楊佳父親為兒子聘請的北京律師,執意指定"自己人"擔任楊佳的律師,即便在楊佳本人的要求和強大公共輿論的壓力下,二審時換了律師,但二審律師仍然不是楊佳的父親聘請的北京律師,而是上海當局的"自己人"翟建律師。

更離奇的是,作為楊佳殺警動機的最直接證人的楊佳之母,在案發後就"人間蒸發"了,楊佳的姨媽和父親通過各種渠道尋找,但楊佳案至今已經將近四個月了,楊母仍然渺無音訊,就連北京警方也不知其下落。而媒體中關於楊母的唯一信息,居然是由一審律師謝有明透露的。謝律師似乎具有神奇的功能,他一下就找到了楊母,而且拿到了楊母指定他為代理律師的授權書。

中國人愛面子,中國的掌權者尤甚。但在楊佳案的審理上,上海官權完全不要臉了,赤裸裸地公器私用,肆無忌憚踐踏司法公正。中央政權也不要"親民"、"和諧"的面子了,赤裸裸地罔顧民意、官官相護。

在黨主司法的中國,除了來自北京的指令,再無其他力量能夠阻止上海當局以秘密審判來盡快了結楊佳案。奧運大戲開幕前,中共高層阻止了上海當局迅速了結楊佳案的企圖,將原本要在7月29日的開庭推遲到奧運落幕之後。但這種開庭時間推遲的決定,僅僅是胡溫中央基於平安奧運的權宜之計,一旦奧運大戲落幕,中共高層便不再約束上海當局,任由其罔顧基本的程序正義和民意對司法公正的期待,使司法公正再次成為黨國利益的犧牲品,使關注此案的公共期待完全落空。而在中國現行體制下,黨中央庇護上海當局,一點兒也不奇怪。

首先,中央政府之所以任由上海當局的秘密審理,最直接的原因是對楊佳案真相的恐懼,進而是對真相可能引發的社會反應的恐懼。正是這種對真相及其民意反應的恐懼才是秘審楊佳案的動力。從中央到地方的官權都被這恐懼逼入黑箱,如同見不得陽光的蛀蟲。如果說,瓮安民變和楊佳殺警戳破了和諧盛世神話;那麼,秘審楊佳案就戳破了北京奧運吹起來的自信泡沫。

其次,中共政權的獨裁性質並沒有改變,它從來不是人權的保護者而是最危險的侵犯者,也從來不是自由的保護者而是奴役制的維護者。它非但不會讓國人免受暴力的威脅,反而總是使用暴力對付民眾。它制定了法律,但它是否依法行政完全取決於獨裁黨的私利和意願,衙門可以做任何它想做的事,而國民只能在得到衙門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做。

在網上看關於楊佳案的爭論,其中混雜有"京滬恩怨"的成分,我通過電郵詢問上海友人對楊佳案的看法,我的一位上海友人在回覆中說:上海警察在中國警察體系中算不上惡名昭著。即使如此,認同楊佳的上海市民依然佔到很大一個比例,......與此前的各種事件不同,楊佳非常具有維權意識,並非天生的‘暴民',此次事件清晰地呈現了‘公民'被迫成為‘暴民'的過程,做不了秋菊、只能做楊佳。從某種意義上說,瓮安模式的盛行也與太石村模式的失敗有關,太石村村民一敗塗地、瓮安兩敗俱傷,既然如此,越來越多‘不明真相的群眾'會選擇同歸於盡。拒絕對話、製造對抗,只會產生更多的楊佳和瓮安。"

奧運前後,中國社會瀰漫著日益嚴重的暴戾之氣,其主要根源,不是來自民間的暴力偏好,而是來自官權的暴虐統治。即便中共高調宣傳"無與倫比"的奧運,這種暴戾之氣並不會被金牌老大的成績"和諧"掉。現在,眾目睽睽之下,上海當局在楊佳案上的濫權,中央政權對上海當局濫權的默許,只能證明執政者仍然迷信暴力專政的統治方式,現行體制仍然是濫用警力和司法不公的庇護所。官權如此作為的民間效應,只能加強民間逆反,成倍地放大了這種暴戾氣氛,產生更多的民間暴力反抗,製造出更多的"大俠"或"英雄"。

君不見,胡溫中央庇護上海當局完成二審,非但不能平息公共輿論對此案的窮追猛打,反而讓楊佳在民意中的英雄形象繼續發酵,現在,呼籲重審楊佳案和特赦楊佳的民間公開信,已經在網路上廣為流傳,贏得越來越的支持者。即便依靠時間的流逝,可以讓關於楊佳案的公共輿論漸漸消失,但中國司法所遭遇的信任危機,不但無法挽回,而且只能加深。"仇官"和"仇警"的民間情緒也會不斷上升,使已經愈演愈烈的警民衝突、官民衝突雪上加霜。

事實上,"以民為敵"的獨裁思維必然逼出"以官為仇"的民間逆反。楊佳案所引發的滔滔輿論,楊佳在民意中的大俠形象,已經進入歷史。民間懷念楊佳的方式,很可能演變為為楊佳樹碑立傳、每年祭奠楊佳,每有爆烈的官民衝突發生,民間必定想起楊佳。

中國改革已經三十年了,講究階級鬥爭的毛時代似乎早已遠去,但在中共政權的獨裁本質不變的制度環境下,今日的官僚們,僅僅在物質上遠遠超越了毛時代,而在政治上和精神上仍然是毛的子孫,永遠"以民為敵",把民眾當作"刁民"和"愚民"。

今天的官員們,也許不會背誦"誰是我們的敵人?誰是我們的朋友?這個問題是革命的首要問題"的毛語錄,但"敵人意識"已經滲入他們的骨髓,非但不信任不尊重民意,反而把民眾當作"潛在的敵人"。所以,對民眾的不同政見和權益訴求,對官民衝突事件,官員的思維仍然是敵我先於真假、是非、善惡,只能用以民為敵的老套來為這些事件定性。

今天的官員們,也許不記得老祖宗"上智下愚"的古訓,但中共作為"先鋒隊"的特權意識,讓官員們深諳"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馭民術。所以,每有官民衝突事件發生,官方必然把絕大多數參與者稱為"不明真相的群眾",彷彿數億國人都是弱智或白痴,不會看、不會聽、不會想,也就自然不明真相和輕信謠傳,不辨是非和永遠錯判,只有等待父母官來揭開真相、辨別是非、揚善懲惡。這種獨裁製度特有的"餵養論",既是衙門霸道對民意的侮辱,也是權力狂妄對民智的貶低。

然而,今日中國的民間,不再是愚昧而訓順的羔羊,而是權利意識逐漸覺醒和維權活動高漲的民間。今日中國的信息傳播,也不再僅靠官控媒體一途,而有了難以封鎖的網際網路平臺。所以,共產黨永遠偉光正的自我標榜,早已變成了"皇帝的新衣";草民永遠愚昧無知的教主面孔,大都變成諷刺性新民謠的素材。當官方版本的"瓮安事件"變成網路民意的"俯臥撐",當官方版本的殺人犯楊佳變成民間版本的"楊大俠 ",凸顯的是比事件本身更嚴重的官民對立。"以民為敵"的官權思維,必然帶來"官逼民反"的衝突,也必然造就一種普遍的"以官為仇"的民間逆反心理:每當發生官民衝突事件,民間的反應肯定是官逼民反,官府的說辭都不可信。因為,在民眾心中,衙門本身就是邪惡的,撒謊是官府的本能,當官的沒有一個好東西。

如果胡溫政權還不放棄獨裁治國,還不開啟新聞自由與司法獨立的政治改革,那麼就只能是"以民為敵"和"以官為仇"的相互激盪,只能讓民間的怨恨越積越深,官民對抗越來越強,抗爭方式越來越烈,極可能引發出失控的大規模暴亂,使中國再次陷於以暴易暴的惡性循環。

2008年10月24日於北京家中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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