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佳哼著國際歌,以他理解的方式,實現了"英雄壯舉",在黨的生日那天,殺了數名警察,其間放過了女警察。楊佳這事早晚會有,很多人已無法忍受,但面對太過強大的"專政",無奈只有選擇忍受,楊佳,選擇了不再忍受。
"殺人"是楊佳"壯舉"的瑕疵,但好像除了這樣真沒有什麼渠道來有效表達訴求,一個楊佳殺了人,相信說出很多百姓心中的話,你限制媒體不讓人們說黨的"功績",你沒有有效投票讓人們說黨的"功績",楊佳選擇這種方式說出來,純屬無奈。
你可以設法賴掉說楊佳沒有遭受什麼"對待",但筆者相信,相信不少百姓也相信,有很多人遭受過"對待",甚至更甚的,只有親身經歷過才知道這裡面是怎麼回事,你的新聞制度就是保證大多遭受"對待"的事情無法讓公眾知道,我們可愛的黨做為當事的一方,始終沒有意識到,限制媒體傳播給當事人帶來的不公,要比事件本身大很多。而新聞管制皆因為了維持一黨專政。
在一個可以有效表達訴求、真相可以自由傳播的民主社會,也許楊佳的行為被人們稱為"暴徒",但在我們社會卻有那麼多的共鳴,黨是否要認真思考一下了?
筆者開始並沒有注意到"7月1日"是中國共產黨的生日,後來新華社發了一篇"文章",讓人們感覺到楊佳並不是有意識在"7月1日"殺警察,但隨後在《南方週末》又看到一篇調查,確認了"7月1日",為何欲蓋彌彰?這讓筆者注意到"7月1日"是共產黨的生日,顯然有人避諱這個問題。
如果以慣常和合理的方法分析,殺害那六名無辜警察的真正凶手是迫害楊佳、孫志剛的人,是他們後面能讓他們無所顧忌這樣干的制度。主要責任者肯定不是幾個被殺的警察,不是公安局長,甚至不是那些直接經手者,也不是總書記,只是制度,我們所有人都在這個制度的牢籠中。
這種制度下早晚會出現這種事情。不去"懲治"真凶,只殺一個楊佳,既不合理也無用,就像有網友在論壇上發帖"三鹿不倒,共產黨必倒",三鹿倒是必然的,但僅僅一個三鹿倒下,制度不倒和不調整,還會有"四鹿""五鹿",而且在我們的新聞制度下,誰又知道是否有成千上萬的中小"三鹿"存在呢?
我們的黨,即使不考慮老百姓,也要為手下那些警察考慮一下吧,其實這些警察大多不是什麼"壞蛋",大多也都有家庭、有父母,應成為一個和諧社會的低風險警察。在一次《南方都市報》舉辦的公眾論壇上,有位劉老先生說"毛澤東是中國人民的最大罪人 ",很多人可能覺得老者說的有些過激,有一個被洗腦的"愛國"學生站起來與老先生對罵,問他憑啥說"毛主席是中國人民的罪人",老人一語擊中:"因為是他在中國建立了一黨專政"。
如果胡錦濤總書記此前說的"有序"不僅僅是"聽話"和"忍受",就請你給出有序的空間和有序的門,讓人們無須再跳窗戶就能解決問題。不久前香港工潮,但社會"消化能力"也非常強,而我們這麼多年來基本不進行這方面建設,這是一個自私的獨裁者不會去做的事情,這給國家和社會帶來了隱患。
筆者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時候,有一天一名剛大學畢業幾年,有著理想的新警察,負責看守我。他誠懇的對我說:"其實這幾年我們警察變化已經很大,我們盡量的守法,我們這是全國唯一一所連續數年被評為先進的派出所。"他的話語中略帶自豪"但是,並不是所有事情我們都能依法的,我也很困惑"。請給想依法工作的警察給個做個好警察,做個好孩子的機會吧。
怎樣才能"依法治國"?有凌駕性的"政治挂帥"能"依法治國"嗎?不能!不"政治挂帥"共產黨一黨專政能繼續嗎?不能!那如果想"依法治國",就請考慮結束一黨專政,接受人民的選擇!(要麼繼續保持"政治挂帥"保持"一黨專政",但請總書記不要再提什麼"依法治國")。理順體制的關係。任何經過民主洗禮、被人民真實選擇出來的組織都比中國共產黨更代表中國人民!
(完成於2008年10月13日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