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江天勇律師的執業證也拖到六月才發下來,中國政府用這樣的手段,對維權律師打擊非常大: 最主要是它每一年都要年檢,所以很多律師都自我審查了,不敢介入一些比較重要、比較敏感的案件,刑事案件呀,涉及到政府官員的案件呀,害怕通不過年檢,這 是中國司法的一個最大問題,律師應該是行業自律、行業自治的,不應該由司法來控制,可是現在完全是司法局來控制律師的飯碗.。
滕彪說,雖然現在暫時不能以律師身份幫人打官司,但仍在中國政法大學擔任教師,儘管如此,還是受到校方多次警告:
學校已多次警告我,如果再繼續寫文章,從事人權活動,可能工作會保不住了,這警告很多次了。
年前也曾因維權被取消執業權的山東維權律師李建強向本臺表示,按照中國律師法的規定,律師資格的剝奪只有在律師嚴重違反律師職業道德,以及犯罪被法院判刑的兩種情況下才有,可是現在滕彪並非觸犯以上兩種情況,所以歸根究底,是中國司法機關有法不依:
滕彪也好,我也好,我們這些人是完全符合律師執業條件的,如果不符合的話,他應該通過司法程序來剝奪你的律師資格, 我不給你註冊或我不允許你執業,他有一個司法程序,但現在的問題是,它根本沒按司法程序,我就是不給你書面解釋,就是不給你執業證,不讓你執業,這實際上 是對法制的破壞,所以它不是司法制度的問題,是有法不依的問題,是踐踏法律的問題。
李建強說,近年香港及海外一些維權、法律組織都曾對此提出質疑,但成效不大,因為中國並不是一個法治的社會。
此外,他對滕彪也受到來自學校方面的壓力感到遺憾,遺憾的是這也是中國大陸普遍的現象,當局除了有法不依之外,也常使用非法律的渠道打擊維權人士:
因為大學是一個學術機構,它應該跟政府是不一樣的,但是現在中國的大學還是受政府的影響很嚴重,比如對一些自由的法 學家、知識份子,它會根據政府的意思 ,向他們施加一些壓力,這真是很遺憾的事情。實際上從法治的角度,政法大學他們應該是非常非常清楚的,他們的這種做法完全違背法治的理念,違背憲法和法律 規定的,但是在中國現在的環境下,他們又不得不這樣做。
李建強表示,像滕彪這樣的例子在大陸多不勝數,例如郵電大學的許志勇博士、陝西的張鑒康律師、廣西的楊在新律師、廣 州的郭艷律師,他們都是嚴格按照律師執業規定執業,但是都被用非法律的手段剝奪了律師執業權利,甚至有像北京高智晟律師被吊銷律師執照的情形,這是公然的 踐踏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