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清楚楊佳為什麼要找死至關重要,因為它才是楊佳殺人案的關鍵。試想,如果楊佳不是想要找死,那麼他一定會在自信能做到逍遙法外的時候才去殺人,而以楊佳一個無權無勢的普通人,根本做不到殺了人還能逍遙法外,也就是說,如果楊佳不是想要找死,楊佳殺人案中的那幾位人民好警察就根本不會死!
沒搞清楚楊佳為什麼要找死,就不能說案子已經審完,楊佳找死的原因就像定時炸彈,隨時會導致新的悲劇發生,法院在定時炸彈沒挖出來之前就忙著結案,太不可思議了!法院不該為結案而結案,法院是面向全社會,是要對全社會負責的,它不止要還受害者一個公道,還要給大眾一個交待,讓大眾能安心。我們知道,自殺(自己找死)已成非正常死亡的最大死因,光是成為名人的就有高鶯鶯、黃靜、戴海靜、寥夢君、楊代莉、李樹芬等多人,至於那些不足為外人道的自殺者更是不知凡幾,這許多的自殺者,他們找死的原因一直都語焉不詳,這實在是一件十分恐怖的事,試想,如果這些找死原因不明的自殺者在自己找死的時候都順帶泄一下憤,其後果豈不令人不寒而慄?為了不讓眾多的自殺者成為潛在的定時炸彈,法院需要趕在眾多自殺者成為楊佳之前把自殺者找死的原因找出來,這才是法院在楊佳殺人案中負有的最重要的使命!
楊佳殺人案,法院非常順利地以一審判決楊佳死刑,這無疑是一個很了不起的成就,然而這個了不起的成就卻是以埋沒重要真相為代價的,楊佳一死,楊佳找死的原因就會成為不解之迷,而六位人民好警察也會因此而白白犧牲,因為威脅和諧穩定的定時炸彈根本沒被挖出來,更多人民好警察,甚至人民好公僕還將為之付出更多血的代價,這樣的代價太沈重了,豈是能以楊佳一死輕輕抹過的?本著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在搞清楚楊佳找死的原因之前先別忙著讓楊佳死,可好?我認為,為了能搞清楚楊佳找死的原因,哪怕是以楊佳不死作為交換條件也是值得的,因為楊佳找死的原因關係到更多人的安危!
2008年9月5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來稿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