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吳先生,你好!毛恆鳳現在還在監獄裡,她還有多長時間才能出來?她最近這一次是因為什麼被判刑的?
吳:她現在還在監獄裡面,還有幾個月才出來。2006年中,毛恆鳳被警方以「故意毀壞財物罪」正式逮捕,警衛指控她在拘留期間毀壞房間內的檯燈,她因此被判2年半徒刑。
民生:我們在網上查了一些毛恆鳳的材料,她好像兩次被關過精神病院吧?
吳:不,她三次被關過精神病院。第一次是1978年。因為毛恆鳳母親是個軍烈屬,政府沒有對毛恆鳳母親盡到一個安撫、照顧的責任。毛恆鳳母親的丈夫犧牲以後,生活很落魄,很艱苦,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毛恆鳳母親就改嫁了。隨後就生了毛恆鳳,他們母女相依為命。說老實話,毛恆鳳母親和後邊的丈夫關係不好,她生活的那個地方的居委會書記、主任更歧視她們母女。就是居委會這個書記把17歲的毛恆鳳第一次送精神病醫院了。
民生:這是怎麼回事?
吳:那是家庭有矛盾,因為她母親改嫁的父親前面有個小孩,毛恆鳳當年已經17歲了,已經學校畢業了。那麼這個時候畢業分配由政府來分配工作。她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哥哥,但他們的關係很不好。當時她的哥哥在上海的農場工作,她的父親這個時候正好60歲,可以退休了。按照上海的那個政策呢,如果家裡父母退休,子女可以頂替,優先安排應屆畢業生,按照政策就應該毛恆鳳頂替她父親的工作,到她父親的單位去工作。後來就是我說的那個居委會的書記,就在中間作怪了,他挑撥家庭中的矛盾,家庭就有了糾紛。這個居委會書記串通人,寫了一個證明,這個證明還在毛恆鳳的病歷裡面。居委會書記以居委會的名義蓋了章,說居民毛恆鳳近來精神病發作,請求到醫院檢查治療。毛恆鳳就被強制送到上海精神病醫院,現在是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醫生說她沒有精神病,醫院沒有收。過了大概一個月左右,他們看沒有達到目的,居委會書記第二次糾集了好多人,包括當時的赤腳醫生,給她打鎮靜劑。他們就造成一種假象:你要捆綁一個人,這個人肯定要掙扎啦,這個場面就很難堪啦。這麼一個小姑娘給他們綁著去,就像殺豬一樣,那個樣子還會好看嗎?這樣被綁著回精神病院去了。這一次把她送到了當時上海市精神病院,進去以後,後來以青春期精神分裂為由,關了她一個月。關了一個月回來以後,他的同父異母的哥哥頂替了她父親的工作。這就是她第一次被關進精神病院的情況,這次就造成一個很壞的影響,有了關精神病院的歷史啦。
民生:毛恆鳳第二次被關精神病院是什麼時候?是在一種什麼情況下被關進精神病院的?
吳:毛恆鳳第一次關了以後出來,她感覺沒臉做人了。她原來在學校讀書學習成績很好,老師都認為她是上大學的料,這樣一個打擊以後,她就沒有心思了。那個時候,正好上海制皂廠招生,毛恆鳳就去報考,考了我們區第一名,然後就到這個廠去上班了。
毛恆鳳從精神病院回來以後大概兩個多月,我就認識了她。1987年,我們生了一對雙胞胎女兒。9月份的時候,她們單位的同事來看望她,給她說起,單位裡正在登記分房,誰有困難,可以到單位登記,看困難的程度,單位福利分房。毛恆鳳覺得我們住房就很小呀,一共才8個平方米。毛恆鳳和我結婚以後,她的母親和我們生活在一起,本身房子很小,三個人很擠,生了雙胞胎以後就更擠了。
毛恆鳳聽到這個消息後就到單位去登記。當時單位裡不給她登記。毛恆鳳說,你不給我登記是什麼意思,我有這個困難,你為什麼不給我登記,我可以排隊排著嗎,人家有困難的先解決,論到我該給我。最後總算是給她登記進去了,登記最後的日期是9月30日。登記以後,他們不給她房。這個時候,毛恆鳳給他們說,我的母親是個烈屬,按照上海政府的政策的規定,如果烈屬沒有工作的單位,她的住房由子女單位解決,所以毛恆鳳的母親沒有單位,那她的住房就得由毛恆鳳單位來解決。毛恆鳳也把這個情況告訴他們了。當時他們單位說什麼,你是烈屬你得把證拿出來呀。由於生活動盪,證沒有啦。最後又去補了證,88年3月份補的。有了證再到單位裡去,他們還是不給房子。他們單位分房的組長還說:"你這個家裡人還不夠困難,除非你再生小孩"。
毛恆鳳就在廠裡吵著要房子,他們單位就不給。他們瞭解到毛恆鳳曾經被送到過精神病院,就說她精神病發了。明明是吵著向廠裡要房子,他們說她精神病發了,就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去啦。
民生:聽說毛恆鳳這次被關精神病院時,她已有孕在身,當局想藉機打掉她這個孩子?
吳:是的。89年2月18日,他們把毛恆鳳又送到了上海市楊浦區精神病院,當時正懷孕7個月。當時他們讓我簽字,我不簽。我簽就說明我認可了。醫院最後給她鑑定,診斷了,就說她是精神病,手腳都綁起來。她不願意用藥,最後是廠裡的醫生簽的字,代表廠方,意思是可以用藥,以後出了什麼問題,他們廠裡負責。然後就給她用藥,毛恆鳳就進入了"冬眠"狀態。"冬眠"狀態是什麼意思,就是昏睡過去了。
最後我們才知道,他們就是想把毛恆鳳肚子裡的孩子打掉。當時是楊浦區精神病院的主任醫師去看毛恆鳳的這個病情的,毛恆鳳親自告訴過我,她聽到一些話,那個姓白的婦產科醫生就說怎麼沒有把小孩搞掉。原來他們把毛恆鳳送進精神病院是為了把小孩搞掉。她廠裡這樣做,就是因為他們廠裡想保住他們的名聲,因為那時計畫生育的風聲很緊,這個事情搞不好他們要受處分的,89年已經在搞計畫生育了。
民生:毛恆鳳這次被關精神病院,好像不是以精神病的名義,當局另用了其它藉口,從而最終將毛恆鳳開除?
吳:毛恆鳳這次剛進去時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虐待。強迫吃藥,捆綁,人不當人的,2月24日,也就是第6天,病歷上體現出來了,說她是變態人格,區精神病院有一個姓屈的醫生在她病史上寫到,他對三年前的診斷有異議。
現在我們明白了,廠裡邊已經串通好了醫院,因為毛恆鳳懷小孩要影響到他們廠裡邊的計畫生育指標,他們就考慮要把毛恆鳳開除。如果毛恆鳳有這個精神病的帽子帶在頭上,他們廠沒有辦法把毛恆鳳開除。因為這裡有規定,精神病人的工作受保障的。所以他們想把毛恆鳳除掉,就得把毛恆鳳的精神病帽子摘掉,所以24號毛恆鳳出院時,就在她的病史上寫到她是變態人格,為了這個事,我就去問屈醫生,我問他這個變態人格是什麼病,他說就是跟精神病佔一點點邊,但不是精神病啦。所以毛恆鳳在醫院期間,他們廠裡就在考勤上全給她畫上曠工。回去以後,他們就給毛恆鳳說你回去休息好了,有什麼事情我們會和你丈夫談的。3月20日,他們廠裡的除名通知就送到我們家裡來了,從這以後毛恆鳳就走上了上訪維權的路。
民生:毛恆鳳第三次是什麼時候被關精神病院的?
吳:第三次就是為了除名後這個勞動仲裁以及與法院產生的糾紛!她三次被關進去不僅僅是上訪,主要是法院枉判,是楊浦區法院判她敗訴,勞動仲裁我們是勝訴了,他們廠不服,又上訴,區法院把勞動仲裁推翻了。
民生:楊浦區區法院枉法判決是什麼時候?
吳:是90年12月14日,由於法院枉法裁判,毛恆鳳當庭砸了一些東西,把玻璃砸碎了,被告的牌子也弄飛了。隨即,法院就把她關進了精神病院,12月14日至12月27日先關在楊浦區精神病院。後來,法院從司法部司法研究中心住在上海的一個部門給毛恆鳳作了一個所謂的鑑定,說她是人格障礙,有了這個鑑定,法院就把她送到上海市靜安區精神醫院了。
民生:這次關了多長時間?聽說她這次遭受酷刑?
吳:整整一個月,是91年1月17日出來的。毛恆鳳被送走後,我們家人都不知道,事後我們才知道她在靜安區精神病院。我就讓毛恆鳳的母親去法院要女兒,法院就敷衍她說你女兒好好的。然後我就讓毛恆鳳的母親繼續去法院要人,最後法院就用車把毛恆鳳的母親拉到靜安區醫院,毛恆鳳母親不識字,也說不清什麼醫院,就說在北京路,最後我到處找,才找到靜安區醫院,見到了毛恆鳳。最後我給法院法官打電話,晚上找到法官家裡,他支支吾吾。一個多月,完全是在迫害她,給她做電療(就是精神病院裡最殘酷的一種療法),用麻醉的針扎腦門,就是用電擊人,人一電就跳起來,沒有人不怕這個的。它這個是針對那些真有精神病的人,是讓他安定下來,沒有精神病的人當然害怕這個了。
民生:那她在裡面一共被做了多少次電療?
吳:好多次。毛恆鳳回來後說她在裡邊簡直不想活了,他們對她迫害太厲害了。
民生:謝謝你給我們講這麼多,請你多保重!
吳:不客氣。 2008-8
民生觀察工作室
(文字整理:鄧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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