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8-21 05:14:11作者:
今天從成都核實確認,20年前原西北大學學生張明,因為參與八九年學生示威遊行,被西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刑滿後,生活所迫去越南打工。
數年後,事業未成毫無收穫的張明於今年8月1號返回成都,暫住在成都郊區郫縣父母的家裡。不到三天,成都警方在家中拘捕了張明,現羈押在郫縣看收所。
目前,從不完整的信息來源獲悉,張明是因為奧運奧賽而對他採取的自由限制。在回國之後張明民並沒有任何違法犯罪記錄,在越南也沒有參與任何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嫌疑活動。
目前,張明家屬能夠確認的就是張明被關押在郫縣看守所,羈押的理由、期限和生活身體狀態等其它近況一無所知,警方拒絕了家屬提出的法律援助和當面探視。
張明的弟弟電話 1388207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