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8-20 21:13:41作者:
8月18日美國公民和移民局(USCIS)提醒遞交I-765表,即申請打工卡(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EAD )的人士使用表格右下角寫有更新日期08年5月27日(Rev. 05/27/08)字樣的版本。
如使用早期的I-765表會導致申請被拒。為了配合國土安全部2008年4月8日在聯邦公告(Federal Register)中推出的某些理工醫等科學學科的F-1非移民學生的畢業實習期(OPT)可從12個月延長至29個月的試行規定。USCIS近日宣布更新I-765表,新表增加了資格編碼。I-765表允許某些外國人申請在美工作並給予打工卡。
工卡的有效期一般為1年。從今年6月30日起,某些類別打工卡的有效期改為2年。給予2年工卡有效期的新規定適用於從非移民簽證轉為移民簽證的處於待批階段的人士。例如:已經填報I-485綠卡申請表,根據聯邦條例第8條274.a.12(c)(9)部分申請打工卡,但由於移民名額的限制無法調整身份的申請人。
對於已獲移民簽證名額並根據聯邦條例第8條274.a.12(c)(9)部分申請打工卡的綠卡申請人,USCIS仍只給予有效期為1年的工卡。除非實際申請綠卡名額超過公布的給予名額而需繼續等候的申請人,USCIS會給予有效期為2年的工卡。
如果USCIS收到申請後90天還未給予答覆,並且申請填寫無誤,申請人可以攜帶身份證明及從USCIS收到的有關工卡的申請信函,到當地的USCIS辦公室申請獲得臨時工卡。
申請者可從http://www.uscis.gov網站下載新的I-765表及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