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8-18 23:15:00作者:海洋
在1月19日,也就是距離中國傳統節日過新年還差18天的時候,我的記者朋友接到這樣一個新聞熱線電話說:有4個男子冒充警察在大街上搶手機。
11點30分左右,記者趕到了事發現場--遼寧省瀋陽市皇姑區某二手手機市場。幾名當事人向記者講述了事情經過:上午9點多鐘,有4個男子說自己是警察,不讓我們在這收售二手手機,之後上來就搶我們的手機。中午11點多鐘他們又來了,被我們幾個按住,4個人中跑了一個,其餘3個人被警察帶派 出所去了。隨後,記者來到遼寧省瀋陽市公安局皇姑公安分局北行治安派出所,問及此事,一位姓徐的副所長說:人在裡面,你自己去問吧!在派出所裡的3個人說: 我們確實是警察,其中一個人還亮出了自己的證件。經核實,"假警察"確實是瀋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的真警察,但是直到採訪結束,這3個被抓進警察局的真警察仍然表示,不方便透露他們的真實姓名。
為什麼幾個警察一直不敢透露自己的名字啊?是不是覺得自己身為警察,這件事情做的有些丟人、可笑呢?警察有什麼權利大白天在大街上搶老百姓的手機?如果說是警察執法罰沒,這幾個警察什麼手續都沒給被罰者!如果這幾個警察把手機私自留下或者賣了,有誰會知道?再者說:這4個搶手機的警察,除了被嚇跑一個人,剩下的這3個人,只有一個人能拿出警官證,其餘2個人到底是警察?是黑惡勢力?是當地流氓地痞?還是什麼?誰也說不清楚!
最後啊!海洋希望警察自重,希望警察不要在被抓進警察局。
﹝海洋說事﹞下週同一時間與您相約,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