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8-16 12:16:00作者:
崔佔祥老人是泊頭市梁屯村村民,現年68歲。兒女皆不在身邊,和老伴兩人相依為命,自己種著六畝地。老伴患有腦血栓後遺症,生活不能自理,全靠崔佔祥一人照顧,生活貧困。崔佔祥曾因貧困的生活難以為繼,多次產生輕生的念頭。但自98年煉了法輪功以後,心胸寬闊,善心待人,成為村中的忠厚長者,威信甚高。
2006年5月10日上午,崔佔祥因搭乘他人的摩托車,在路上即被西辛店派出所人員截住,原因據講摩托車後座上有法輪功資料,泊頭市公安局以此要逮捕崔佔祥,泊頭市檢察院不做偵查,以此起訴崔佔祥,泊頭市法院以此判崔佔祥犯了"破壞法律實施罪"而判他有罪。後來泊頭市法院以取保候審勒索崔佔祥3000元錢把他釋放。
06年11月12日,法院以出庭作證為由傳喚崔佔祥,因崔佔祥不在家而未能把傳票送達本人,此由梁屯村委會出具證明。
08年6月12 日中午,西辛店派出所所長李國棟讓梁屯村村主任引領去見崔佔祥,他們未出示任何證件,說只是有點事問問崔佔祥,在家說不方便。善良的崔佔祥也怕人多嚇著老伴,跟著出了屋,就這樣他們把崔佔祥騙出家,又用同樣的手法騙到車上,直接送到了看守所。
08年6月,泊頭市法院又以崔佔祥為"在逃犯"為由予以實施逮捕,現在拘押在看守所兩月有餘。
按照中國大陸的現行法律,取保候審的有效期最長一年,而這兩年中崔佔祥一直在家種地、照顧病人,哪來在逃?傳票未能送達本人,那是法院的瀆職。作為執法機關,不能按照法律程序辦事,肆意抓人,是不是執法犯法?
無理的綁架,看著這支離破碎、家破人亡的慘景,激怒了廣大梁屯村村民,全村百姓無不憤慨,一百多名梁屯村村民聯名上書泊頭市法院,要求無條件釋放崔佔祥,還善良人一個公道,還善良人一個清白。聯名書已由梁屯村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大隊會計三人親自交到泊頭市法院刑庭。三人放下家中的農活和其它事務先後四次去泊頭市法院表達全體村民的意願:希望法院立即無條件釋放崔佔祥老人!
泊頭市法院對於村民的意願、一腔的真情卻置若罔聞,推諉塞責。泊頭市法院的不做為更進一步激怒了村民,村民們講:現在共產黨政府只會欺負善良老實人,不會幹正事。村民正在醞釀集體去泊頭市法院要人。